“去年三月,我突然接到丁家报信,说是我妹子得急病死了。我问是什么病, 却又不肯细说, 只说是恶疾, 发病很快, 两三日便去了。等我赶到丁家,他们已经封棺, 我连妹子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他们急着要火化,我不肯。便如各位书生说的,我觉得我妹子死得蹊跷,丁家可疑,不顾抛头露面,亲去衙门告发,请求青天老爷开棺验尸,还我妹妹一个公道。”
“青天老爷却说,病死的本该验尸,但法令有规定,若是同居的缌麻以上亲,不愿意惊扰死者,祈求免去检验,应当听从。”
“姓丁的自然不肯验尸,反而口口声声说我妹子是恶疾,死后形状可怖,急着赶着送上山,一把火连棺材带人一起烧成了灰。”
“我问官老爷,我是亲姐姐,与妹子十几年感情。姓丁的只与我妹子结亲一年,且夫妻不顺。为何老爷不能听我的意见,反由姓丁的做主?”
“官老爷说了好一篇大道理。他说,以法意人情论之,妇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与姊妹之间,并无相干。
以法令论之,姓丁的与我妹子同居,我却与我妹子不在一处。
再以制服而论,丈夫属于齐衰之服,服丧一年。已经出嫁的姐姐属于大功之服,服丧九个月。
亲疏可知。如今死因究竟明不明,应不应当验尸,官府便只应听取姓丁的意见,怎么也不能听我的。”
“我爹娘在生之时,竭尽家中之力,为我姐妹俩置办嫁妆,求的,便是我姐妹俩能嫁给好人家,一辈子有所依靠。
然而我妹子嫁了不足一年,就这么无声无息去了。衙门老爷说,妻子虽然死了,她的所有资财奴婢,娘家不得追理。我爹娘的一世辛苦,我妹子的所有嫁资,便都归了那姓丁的。”
她声音平板,不如圆脸妇人声音活泼,将这整件事讲得波澜不惊。众人听了,虽也替她惋惜,却并不怎么动容。
顾瑀私下嘀咕:“这当姐姐的。莫不是心里生了贪念,想把妹妹那份嫁妆也夺过去?”
仲简回头盯了他一眼,顾瑀打个寒颤,莫名其妙觉得周身发冷。
赶紧住嘴,一本正经地朝台上张望。余助一乐:“原来畏之才是仲玉的克星。”
青衫女子抬起眼,朝台下问道:“我今日来太学,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想请教各位读书人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我死也想不明白。”
“我与我妹子只差了一岁,自小一起长大,小时吵吵嚷嚷,大了彼此为伴。她有什么心事,从来不瞒我。
我得了什么好东西,也从不藏私。我们一起为父母举丧,彼此出阁相送。
我想问,这样一母同胞的感情,血缘相连的亲情,为何在礼法律条里头,竟比不上一个相处一年,感情不和的男人来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