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沈长歌已经没有兴趣仔细去听了,她只想离开这里,回到她原本的地方。
等到眼睛适应光线了,她才看见来人,嘴角不禁有些颤抖,“三..三公子。”
时隔多年,再次相见,沈长歌原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那些纠葛,可是记忆如洪水般涌过来。
原来前几天,沈长歌在斗兽场看见的那抹白影,不是幻觉,而是三公子!
三公子半蹲在沈长歌面前,今日的他与沈长歌记忆中的模样有些不同,虽然还是那一身飘逸白衣,但他将头发高束,再也不是披在脸旁,大大方方地露出自己那一只蓝色的瞳孔,瞳孔里闪烁着幽深的光泽。
他缓缓勾起唇角,道:“阿丑,好久不见。”
沈长歌这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叶玖的模样了,讪讪道:“你认错人了吧,我不是什么阿丑,我是叶王的女儿,我叫叶玖。”
三公子伸手勾住沈长歌的下颚,迫使她直视过来,“别说谎了,你骗得了旁人,骗不了我。而且刚才,你眼睛里的诧异可不是假的,你还唤了我,不是么?”
沈长歌的目光看过去,三公子的脸离她很近很近。
他的脸,还是那样病态娇弱的美感,七分妖孽,两分病弱,一分孤寂,让人忌惮又心疼。
雌雄难辨的三公子,美到极致。
在三公子的眼神之下,所有的谎言都会不攻自破,他总是有一种洞察人心的能力。
沈长歌知道,她无法继续说谎了,只好不做狡辩,当作默认了,问:“你是如何把我从誉王府劫走的?”
按理来说,誉王府四处都是暗卫死士,大婚之日,肯定比平日更要严密,那么三公子,是如何在楚玦的眼皮子底下将她劫走的呢?
三公子却道:“如果是你那个好夫君,亲自将你送给我的呢?”
沈长歌笑了笑,反问:“你认为我会相信吗?”
她怀疑谁,也不会怀疑楚玦。
“事实如此,不然你以为我会如此轻松将你带到这里来吗?”
三公子的蓝瞳收缩了些,目光汇集在沈长歌的脸上,说实话,他还没完全适应她这张脸。
沈长歌明白一个道理,好汉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如今她手脚被缚,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不能和三公子硬碰硬,只能想想其他的办法了。
她动了动脚,笑道:“好歹我们也是旧相识,你可不可以先解开绳子?”
三公子瞅了瞅沈长歌身上的绳子,起初,他是害怕她逃跑了,才将她绑起来了,而今已经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了,因为现在已经在海面上了,她不识水性,根本逃不了。
于是,三公子便解了沈长歌手脚上的绳子,看见她手腕处被绳子勒出来的红痕,心里有些懊悔。
沈长歌半撑着坐起来,将双腿弯曲,直接问道:“三公子,你把我在大婚之夜劫走,是为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