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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一抖身上的毛毛,尽显狼王本色。

乔乐:“女侠,这是我年幼时捡到的一头小狼。咳,如今吃的胖了些,您不要介意啊。”

沈灵:“不,不介意……”

这叫胖了些?

又看了哈桑一眼,沈灵觉得这头狼吧,毛茸茸的,简直比这姐妹俩长得还好。

你们家那医馆,不会就是给它吃垮的吧?

哎,谁知道呢?

随着众人上岸,那船和船上的赵三儿等人,也被沈灵的随从们顺利接手。

毕竟这就是一群普通贼人,扭送衙门即可,问题不大。

沈灵:“两位妹妹,你们初入江湖,难免不顺。这人心不古,世道险恶。你们要是不嫌弃,不如先随我回去落个脚,好歇息歇息?”

上岸之后,沈灵立刻对乔乐与沐鸢提出了邀请。

而本着顺其自然的原则,乔乐自然是要答应的。

毕竟在哪儿落脚都是落脚,而这位沈小姐瞧着,又着实不像个坏人。

就连沐鸢也只是翻了个白眼儿,并未多言。

她不清楚沈灵是不是好人,但比起人家,乔乐可坏多了。

倒是这位大小姐,都被骗得团团转了,还在替乔乐数钱。

这才是人心不古,世道险恶吧。

沈灵:“既然两位妹妹答应了,便唤我一声儿灵姐姐,随我来吧。”

抬步引路,沈灵一边往前,一边与乔乐二人闲聊起来。

而乔乐与沐鸢这才知道,原来这沈小姐不是什么女侠,而是一位来此做生意的布商。

年芳十七,会些武艺,有一颗行侠仗义之心。

至于她家住哪里,家有何人,她则并未提及。

沐鸢:“也就是说,这江州常有人强掳女子,逼良为娼……那这江州知府呢?他不管管么?”

就在方才,她们又谈到了船家之事。

显然,这不是个例,而是江州的常识。

毕竟坐拥烟花柳巷无数,这逼良为娼的行当自也数不胜数。

“管,表面还是得管。可这行当根深蒂固,与那烟花之地来往甚密。为了税银,知府也是罚明不罚暗的。”

一旁的老管家姓成,也跟乔乐她们聊了起来。

据他说,她们已经是自家小姐救下的第十几批人了。

而这赵三儿,他们也碰见过几次。

这不,可算被抓住了。

这下人赃并获,也不怕那知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乔乐:“原来如此,灵姐姐还真是古道热肠的大善人呢。”

点点头,乔乐一边说着,一边与沐鸢对视一眼。

这沈灵如此做派,定会得罪不少人。好在对方为人心善,似乎并不在意。

这不,据说她还扶危济困,乐善好施,虽只来了江州月余,却已赢了一副女菩萨的好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