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庆归淡然道:“多谢孙叔叔关心,已经好多了。”
陆慕林仔仔细细地看了看她这个弟弟。确实消瘦了不少,面色苍白,嘴唇也淡的泛白,然而除了余留的伤疤外,整张脸还是极致的俊美。她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这个弟弟长的要比她标志得多,或许这也是她从小讨厌他的原因之一。
“外面风大,快进来吧。”
她走到后头,一边手挽着陆鸿华,一边手挽着陆庆归。
走进大堂内,陆庆归的两只眼睛就不再受自己的控制,他四处寻找那个他已许久没见的女人。然而只几秒的时间里,他就寻见了她,一身亮红色旗袍的她,在人群里是那样的出众,在所有女人都崇尚各式各样的洋装的时候,只有她一人还是依旧深爱着旗袍。
不用他左右纠结是否见她,孙缪光就主动将他们带到了她的身前。
她举着酒杯,正和人谈笑。
“张太太。”
陆鸿华冲她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她回过头来,上扬的红唇立时掉了下去。她的眼睛也不再受控,从头到脚地打量着陆庆归,生怕遗漏了哪一处部位。时隔那么久,她终于见到了干干净净、衣衫齐楚的他。
可如今的他,屈着脖颈,低着头,并不太冷的天穿着他从前三九天都不曾穿过的大氅,显得那样沧桑,又显得那样虚弱,像个已垂暮的耄耋老人,又像个大病初愈的孩子。
她笑笑:“嗯,来啦,傅初在那边呢。”她说着朝远处指了指。
陆庆归颤了颤双睫,仍不敢抬眼正视她。
随后一旁的丫鬟递给了陆鸿华一杯酒。陆庆归没吱声,独自往另一边没什么人的角落走去,这场宴席本就跟他没什么关系。
他在角落里坐着,头顶的光飞来闪去,衬得他在那簇暗处中格外孤独。陪着他的,只有一杯清水,清水至清,甚至倒映不出身旁那些斑斓的影子。他在一片觥筹交错的繁华境里,只仅仅望向那一身亮红的旗袍裙,它是乱花迷人眼里最鲜艳的一朵,有了这一朵在他眼前,其余所有,他都再也看不见。
他就这么在角落里注视着她,看她喝酒,点烟,撩散头发,看她被她的丈夫轻轻地挽着,和各种各样的男男女女碰杯洽谈,嘴里聊的话,离他十万八千里远。
他再也不能欺骗自己。一个病秧子,一个有了自知之明的病秧子,也仍会对得不到的东西抱有不死的觊觎之心。
眼前的光四处横落,他的眼睛要被刺地流出泪来,他觉得自己龌龊至极,为什么要对他人之妻心存执念,可又是为什么,她早早地就成了他人之妻。
他难受的要死了,不知不觉胃痛起来,他紧紧攥着腹部的衣裳,眼睛却还是难舍难分地盯着她看。
她或许…是决定好了吧,或许想通了,也放下了,还是说,她从来就没有为他们这段感情挣扎过。他养伤的那么长时间里,她一次也没有去看过他,一次…也没有……今日相见,她也未提半句关于他的话。
怎么就如此生分了呢?就一瞬间。
他胃疼的厉害,忍不住倒在了地下。许许多多的人奔向了他,陆鸿华、陆慕林、孙哲穆,他们都跑了过来,将他从地上扶起,唯独张太太,那个张太太啊,呆站在原地,一步也没有向前。
因为只是疼地跌倒,但意识清醒,也没有晕,孙缪光便派人将他扶进了客房里休息。
陆庆归真是休息够了,他不想再睡在床上,一个劲儿地说自己已经没事了,要爬起来到饭桌上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