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主编大早上刚到没多久,刚泡好了茶,推着自己的眼镜看报。他穿着短袖白衬衫,胸口别了一支笔,很有范。可惜茶水太烫,一喝就将他眼镜熏成两个白圈,看上去好笑极了。
唐雪君把信放到桌上,语气献宝一样:“姚主编,看我抢了个什么宝贝过来。”
姚主编放下报纸瞥了眼,本来是舒服弯着背的,见了昂贵的信纸以及上面锐利有个性的字,顿时腰板挺起,探身向前:“哟,好字。”
唐雪君当即笑开:“那是。写得也不错。宋姐刚说登《碧玉》上,我立马抢过来说日报也能登。快看看,故事有趣得要命。”
是个长篇。
姚主编心里有点咯噔。
他拿着纸细看了一下。
看完故事,姚主编细品了品,再品了品,禁不住点了点头。
他觉得这个老先生很有味道。看似从少女出场来写,实际上第一个故事在写初恋。而且老先生骨子里正,喜欢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事。
这种故事男人喜欢,会想到自己最初的欢喜。女人也喜欢,因为期待有这么一个守着等着自己的痴情人。从消遣角度来说,老少皆宜,且不费脑子。
“有意思。有点意思。三木……”姚主编思考了下日报的版面,“到底是第一次投稿,不要太靠前。原先写诗的那一块,旁边位置就很合适。我记得上次看到一首诗,讲白头偕老。放一块儿凑个热闹。”
投稿收稿要走个流程,也不是他一锤子就完全定了的。而且确认刊登了得给钱。
姚主编见唐雪君亲自拿过来的,就交给了她:“余下的事你看着办吧。最好是见见人,确保《春居》后头的内容能及时给我们。好久不登长篇了,这个得保证才行。小河村也不远。”
他完全没想到这个故事撰写的人会是个小姑娘,心里完全默认是个老先生写的。
唐雪君也没多提,生怕主编觉得小姑娘不靠谱,又没有名气,到时候连载不完,干脆开场就不给人刊登了。她连忙应了:“好嘞。我这周六就去。”
周六上班,周日放假。她早点去当放两天了。
姚主编点头。
另一头,桑晓晓等了出版社一周,度日如年。
家里没有电话机,打电话得在村口店里。一般根本没多少人用那个,打一分钟一毛钱,太贵。桑晓晓的三块钱总共就剩下一毛二,电话连说到两分钟的资格都没有。
学校食堂难吃了几天,她一口都没吃过。
人不能将就,将就了不会奋进。
桑晓晓在心里算着,真要是没有过稿,她还得想办法换个方法挣钱。以前她很羡慕学校门口的小摊,听说那些卖很好。她可以怂恿他哥一起做这生意。
他要是不乐意,自己就找几个同学一起做。钱算清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