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添嘴唇,男人终于回来了,那么,现在怎么办?是先让他吃饭,还是先让他吃她?
顺序不同,效果不同。先吃饭,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破坏气氛。先吃她,饥肠辘辘做强体力劳动,会不会不尽兴?如果做到一半肚子饿的咕咕叫,会不会很扫兴?
嗯,这是个问题,值得考虑。
飘云站在门边,歪着小脑袋进退两难的时候,龙天佑已经越过她,大步走进餐厅,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低头就吃。把门口站岗的穿着性感小裤裤的美女彻底当空气,看都没看一眼,
飘云于是很沮丧,原来食物比她诱人。原来“食色,性也”,男人是把食放在了前面。原来她穿性感内衣也不是很性感。原来她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可爱。
很伤心,人伤心的时候就会觉得冷。飘云坐在椅子上,看着对面吃得狼吞虎咽的男人。真可怜,她这么冷,他也不说过来暖一暖。真的那么好吃吗?
真想跟他说,其实我更好吃,你要不要过来尝一尝?
不过,貌似人家没兴趣。
于是郁闷的喝汤,菜都是她做的,突然有点恨自己,做的这么好吃干什么?傻丫头,弄不清主次。现在可好,人家只要吃的,不要你。本末倒置了吧,买椟还珠了吧,南辕北辙了吧……
飘云默默地把此等同义词在心里过了一遍,还成,大学那点基本功倒是一点没扔。
正胡思乱想着,吃饱喝足的龙天佑在对面说话了。
“很好吃,谢谢。”
“哦,不客气。”
两个人于是没话了。龙天佑低头看着自己的筷子,不敢看人,怕忍不住把她生吞活剥了。吞下去倒不打紧,就怕自己不愿意吐出来。
“你的脚已经没事了,可以走路了是不是?”
“嗯,可以了。”
龙天佑哦了一声,继续看着自己的筷子。飘云看着男人低头沉思的脸,心提到嗓子眼,被龙天佑用刀“啪啪”切成了十五块,七个上,八个下。桌子底下的左手掐着右手,后背发凉,手心冒汗。
他这话什么意思?他想赶她走是不是?因为隋洋?还是又交了新的女朋友?她是不是很温柔?是不是也很会做饭?是不是从不跟他犟嘴?是不是很会讨他欢心?
不行,龙天佑,你要是始乱终弃,我死给你看!
不对,早上刚给他洗过衣服,很纯粹的男人味,没有香水,也没有长头发。大约不是女人。
那是因为隋洋?飘云有些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