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之应发动车时,视线扫了眼。
小姑娘那双脚生得很白,涂着橘桃色指甲油,脚趾圆润而翘,脚踝纤瘦,不得不承认,那双脚套着高跟,会有一种诱惑的美感,解放出来,又是另一种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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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梨从小娇生惯养,住惯了大房子,当初上大学时,她抱着“别人都行,我萧梨也行”的念头,没有搞特殊,按照学校的安排住进明大分配给她的宿舍。
遇到的三个舍友性格都不错,跟她处得还行,可她最终还是没能压抑住“娇贵”的天性,只住了半个学期,就搬出来了。
学校宿舍太小,独卫还要自己打扫,她们分到的那个宿舍区,独卫里还没有洗澡的喷头,得拿着小篮子到宿舍楼外面的一个大澡堂洗。
半个学期的宿舍体验,时常让萧梨抓狂,所以最后,在她旁敲侧击之下,温之应在学校附近,给她买了一套公寓。
那会温之应还嘲弄她:“看来你这个公主病,是改不掉了。”
她可气了,改不掉就改不掉呗,不能让她当一辈子公主吗。
明天萧梨有早课,温之应自然没将她带去别的地方,而是将她送进她住的公寓小区。
萧梨没问他今晚要不要去她那,要是问了,他说不去,会显得她很尴尬。
见他拔掉车钥匙,萧梨才有了答案。
下车的时候,萧梨有点哼哼唧唧,说脚疼,余光轻轻往温之应飘。
意思不能再明显。
温之应插着兜看她,静默片刻,果然走了过来,在她身前微屈下身,“上来吧,公主。”
达到目的,萧梨弯着唇,拎着高跟鞋趴上去,搂住温之应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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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她减肥颇有成效,身轻如燕,温之应背着她,丝毫没影响走路的速度,很快从车库走到电梯。
他看起来也没多累。
萧梨住的公寓顶层,坐电梯的过程中,因为没穿鞋,温之应没将她放下来,中途遇到几个楼里的居民,见到他们,都好像一副被塞了狗粮的样子。
有个女生甚至眼冒粉红泡泡,拉了下她旁边应该是她男朋友的男人,脸上一副“你看,你看看人家”的表情,只有萧梨深知,温之应惯着她,只不过是因为一种习惯性,他从小就宠她,这种“宠”,更多是哥哥对妹妹的宠,而不是丈夫对妻子。
温之应并不爱她。
电梯的门是一面大镜子,萧梨原本在轻轻地晃动着脚丫子,眼睛在镜子里不小心与温之应目光相接时,脚尖一顿。
她先移开目光,垂下黑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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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屋,萧梨被温之应放下,她穿好拖鞋,往鞋柜里找出一双男式的,丢到温之应脚边。
前段时间,温氏集团远在C国的分部出现危机,温之应不得不连轴转的忙碌,进到公寓时闻见一股香味,与萧梨身上的味道别无二致,温之应身上积攒的疲累稍稍散去。
萧梨这套小公寓,当时是找国内一个著名室内设计师设计的,风格简约,又不失少女感,墙面刷成粉蓝色,颜色很淡,颇小清新,客厅沙发是米白色,有个小阳台,阳台上养了几盆多肉和仙人掌,那里有张懒人沙发和一张玻璃圆桌,圆桌上有两本书和几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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