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因为她太强势了,像一把锐利的尖刀,划开他原本平静的生活。他避而不见,她就会赖在他家门不走,她甚至会哭着去找锁匠,谎称自己钥匙忘记带了,让人家配一把给她。那时她才十八,明媚动人,任何男人都抵挡不住她眼泪的攻势,所以她顺利地有了他家的钥匙。
他本来想过换锁搬家,但仔细一想,这都是徒劳,因为在征服他之前,她不会放弃,她总会找得到他。
车子开到当时的房子楼下,两人下车,向南抬头望了望三楼,窗户黑乎乎的,那是他曾经的居处,记忆虽久远,此刻拿出来翻看,那些事淅淅沥沥,仿佛都发生在昨天。
林夕抬头望着那层楼,耸了耸肩:“要上去吗?”
向南犹豫:“上去?里面应该住了人吧,这么晚去打扰别人,不太好。”
林夕掏出钥匙晃了晃:“你搬走以后,房子我就买下来了。”
向南视线落在那串晃动的钥匙上,他早已记不清钥匙的模样,但是其中那把大门钥匙,曾经被林夕很俗气地贴了一张大红色的桃心贴纸,此刻那把钥匙就在他眼前,只是上面大红色的贴纸被磨损得很厉害了,边缘都已经残破不堪,曾经鲜红的颜色现在也逐渐褪去,变成了斑驳的砖红。
☆、58
两人走上狭窄老旧的楼梯,借着昏暗的光线,林夕将钥匙插进锁孔,轻轻转动,大门开后,她抬手摁亮客厅的灯。
向南站在门前,环视屋里的陈设,震惊到无法动弹,往事如风,扑面而来,一切都和十年前一模一样,就连窗户上挂着的那串风铃,如今都还是在同一个位置。
林夕弯腰从矮柜里拿出两双拖鞋,自己换好后,径直进屋,将手袋放在客厅的旧沙发上,回头见向南还愣在门口,不由笑了笑:“怎么不进来?”
向南这才回过神,低头换鞋,换好之后慢慢走进屋里,四处张望,这里摸摸,那里看看,感叹:“真的是一点都没变。”
房子是个一居室,五十平左右,一个卧房,一个客厅,一个厨房外加一个卫生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墙面刷着白漆,铺的浅色木质地板,天花板上一盏锈迹斑斑的吊灯,散发着不那么明亮的橙光。
林夕进了厨房,打开水龙头往电水壶里加水:“我只是偶尔来这边住一住,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空置,所以没怎么变。”
向南跟到厨房门口,心中惭愧,以前关于她的生活,他真是了解得太少:“怎么会想到把房子买下来?”
林夕把电水壶放上底座,摁下开关,淡淡地答:“我不想失去这段回忆。”
于他,或许在这里的记忆是痛苦的,他住在这里时,得知温暖要另嫁他人,他辞了职,顶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压力从一个陌生的领域重新开始,他为了拿到一个项目,不惜折损自己的尊严在外面喝酒赔笑装孙子,因为弱小,他多少次愤怒和不甘心,然后咬着牙坚持下来。
当他有能力搬离这个地方时,他果断地就搬了,没有任何留恋。然而于她,这里是一切的开始,记忆盛开的地方。她在这里为他做过第一顿饭,陪他熬过许多次夜,看过他无数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他的痛苦,他的不甘,他坚强背后的崩溃,全都看在她眼里,疼在她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