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南抬起头来,微一挑眉:“你带古玩给我做什么?”
“你今天不是要去沪城打点关系么?听说规划局那老头最爱古玩,你带个过去,好讨他欢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听说?听谁说?”
罗城脱口而出:“嫂子说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两句你去沪城的事,她就拿了这个给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嗯?”
罗城一愣,立马改口:“哦不,林夕说的。”
向南视线变得有些危险:“所以背着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罗城干笑两声,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当我嫂子合适!”
向南眉头皱起,斥道:“少自作聪明。”
罗城就蔫蔫儿地闭了嘴。
其实罗城会这么买林夕的账,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创业初期,很多政府关系都是林夕牵的线,该约谁,该在哪里吃,该送什么样的礼,一样一样,她都摸得门儿清,跟竞争对手抢地,拆迁,赊款等后续事宜,她也没少出谋划策。谁也想不到,年纪这么小的姑娘,眼光竟然这么准,城府竟然这么深,心肠竟然这么狠。
不过这也不奇怪。客观地说,林夕敏慧冲怀,加上她父亲位高权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贾政要,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难。罗城在这点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笼络人心的手段,罗城向着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只是后来公司上了轨道,向南自己就可以运作那些关系,慢慢地,林夕的价值就变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过问她的意见。现在的她对他来说,还不可被替代的原因,就是她的身体。他是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着。
尽管有时候,恨她都恨得牙痒。
“南哥。” 罗城打断他:“带吗?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绪,面无表情地道:“东西拿去还给她,让她以后少管闲事。”
罗城撇了撇嘴,又不好再说什么,只好换了个话题:“哎你说规划局这些人,钱也太好挣了。前些日子我老家邻居的女儿买了套房,号称是学区房,结果划片区的时候,人家大笔一描,说这些路这些路以内的才算学区房,好家伙就隔一条马路,这房价差得不是一点。南哥,这次你去沪城,一定得让他们划一块好地给仁恒。”
“行了,知道了,还用你啰嗦这些。”
罗城瞅着不提林夕,向南脸色就逐渐放晴,便斗胆问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见温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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