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她细声细语的问,看不出是质问还是带着乞求的疑问。
“六年!”眼镜男人大声说,“晚晚,当初你昏迷不醒时,是我一直在照顾你,我们的感情你真要弃如敝履?”
阮莺点点头,神情温柔,“看来这六年,你为我付出不少。”
“我自愿的,只要你回到我身边——”
“不过,”阮莺陡然一转语调,朗声问,“这六年我从沈家失踪,因为失忆换了个身份生活,不叫沈晚,你怎么会叫我‘晚晚’?”
“我看你是胡说八道,专门来败坏我女儿名声!”沈父从人群里站出来,掷地有声的指责。
“我、我——”男人急得满头大汗,突然福至心灵,“晚晚是我给你取的昵称,跟你的名字没有丝毫关系,因为我是在晚上遇见的你!”
众人津津有味的看着这出闹剧,不信者有之,但看热闹者多。
阮莺本不想把事情闹大,但是在舆论上失去的阵地必须在舆论上找回来,否则不定这些人出去把她传成什么样子。
随着眼镜男人这一声落下,她再没有了其他言语,仿佛所有的招数已经用完,找不到洗白自己的办法。
那些看过来的目光绝大部分都是幸灾乐祸的,仿佛在看一个想飞上枝头变凤凰的鸡,看着她从最高点摔到地上,露出原形。
阮莺没有理会他们,伸手挽住旁边一位中年妇人的手臂,无奈的说:“我妈不同意我们,我也没有办法。”
男人立刻上前一步,“伯母,我跟晚晚是真心——”
“噗!”厉凌风的某一位朋友最先笑出了声。
阮莺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弄错了,这位不是我失踪六年里照顾我的母亲,她现在在江城呢。既然我们都要结婚了,你怎么会还不认识我妈?”
男人身体一僵。
这下子周围的人都回过味来,知道他多半是个来污人名声的混子了。
沈父大步过来将人往后一掀,“说!谁让你来陷害我女儿?”
男人踉跄几步,不言语,似乎还在绞尽脑汁的想招。
厉凌风大手一挥,“把他赶出去。”
敢在他的好日子里闹事,少不得要脱一层皮。
那人迅速喊道:“我实话实说!晚晚,你一直看不起我,从没带我见过你的家人,刚刚我是太心急……你可以不认我,但我们的孩子呢!”
他猛然提高音量。
“妈妈!”一个童声响起,众人顿时低垂视线,朝声源看过去。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摇摇晃晃跑过来,抱住阮莺的腿。
两只眼睛又大又圆,看起来可爱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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