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恒机械般地讲:“于我来说,所有人都是陌生人,你余洛森也一样。”
Losen鼻子发酸:“你是不是早都知道了?”金恒沉默。Losen问:“那你,当我是陌生人吗?”金恒仍闭口不语。Losen暗暗掐自己:“如果下一秒就要告别的话,这一秒你可不可以,像施舍一样,把我当朋友?”金恒心如刀割,却不动声色,决然转身。入户门被甩上的那一刻,洛森的泪流下了。
回泰国的机票取出,检票口,余立业拍拍儿子肩膀:“这次没带你去玩,是爸爸不好,等回头时爸爸去找你和妈妈。”Losen的眼睛清澈如水:“爸爸,我有问题问你。”
余立业笑:“你问。”Losen:“我看起来不像男生对吧?有时别人说,我会难过,但没有改变什么,因为这是我喜欢的风格,是我自己的选择,我难过是因为他们并不尊重和理解。爸爸知道我从小学业就很好,我喜欢留小辫子,喜欢咖哩,喜欢尤克里里,喜欢小动物,神经大条总往好处想、单方面解决问题。妈妈说,爱的感觉,就像十万个人里,你只会看到他,你的心情会随他的变化而变化,那种感觉只有一次,只针对某个人。如果一辈子都没有这种感觉,会不会很遗憾啊?再如果,好不容易在十万个人里我遇到一个这样的人,他也是男生的话,我就变得不正常,就是同性恋了吗?我还是可以好好学习,喜欢小辫子,我还是喜欢咖哩,喜欢尤克里里,我还会把坏事憋在心里,单方面解决问题。没有人看到这些正常的不变的事,在人们眼中我只能是个同性恋吗?可我只是多了一种感觉呀!爸爸,这样的话,是我的错吗?那我是怎么了呢?”余立业的脸越拉越长。他回答不出,也反驳不了。洛森没有再追问,提起行李安检去了。
十万个陌生人(5)
中国这里,金恒找了新工作,在台球厅。他与之前没么大不同,唯独脖子上多了条泰皇犬项琏,是余洛森有天吃烛光晚餐时给他的。他冷着脸收下装口袋,而今自己堂而皇之戴上。
脾气呢依然暴,台球厅一个小混子不知哪里听的消息。金恒第一次当面被问是不是同性恋。那瞬间金恒满眼杀意,混子不依不饶,金恒忍无可忍出手一拳。
经历所致,他从小打架,天生大力,后来还偷学了散打,三五个人未必是他对手。单这一条能打,足以在乱场中立稳脚根,甚至有混混要做他小弟,外貌也还行,更有女生向他暗送秋波,但他视若无睹。
没有牵挂的人最胆大。他从前没有牵挂,什么都不会让他害怕,现在却有了怕的东西。就是这条泰皇犬项链。
余洛森说,Apple死后那段时间,他听了忠犬八公的故事,又想起Apple,哭得稀里哗啦。妈妈要再买一条泰皇犬,他怕小狗再死掉,他怕极了失去。他说:“我还要再经历多少次连再见都来不及说的离别?”只有项琏在,他才感觉Apple一直在自己身边。金恒觉得项链在自己手中,很轻,也很重。
对于儿子四个月后的再次到来,余立业并不惊讶。联系不上金恒,Losen灰心丧气后又重振旗鼓,他相信泰皇犬项链能在冥冥中指引他找到想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