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后来还是挑了粉色的。”
“你爸动手能力不如我,不会烧饭,给闺女梳头发都不会,还是请教的我,拿咱们队上的缉毒犬那毛练了好一会儿。”
宋初:“……”
听起来好像挺不值得感动的。
可宋初那些尘封许久的记忆,久到她自己都以为早就已经忘了,却在这一刻悄悄见了一层微光,风一吹,把那沉甸甸的灰尘全数拂去了。
她想起来,她爸把那个粉色发卡给她后,似乎的确是想要帮她梳头的。
但是他的手又大又糙,用力也不知轻重,宋初被他扯得脑袋不断向后一顿一顿,最后他也没成功,歪歪扭扭的辫子,还有好几撮掉在外边。
宋诚想要重新给她梳一遍,可宋初不乐意了,直接跳下椅子再也不让他碰自己脑袋了。
可见,拿缉毒犬的毛当亲女儿的头发来实践是会遇到大挫折的。
宋初眨了眨眼,小口嚼着红烧肉,面上没什么表情。
就像是天生在情感上缺了一根神经,感受不到任何波澜似的。
“您还知道怎么梳长发呢。”宋初随口说。
郑国立沉默下来。
他一个在外打打杀杀的缉毒警,怎么会懂给女孩梳头发的呢,无非是老婆怀孕时就兴冲冲地要学,还学了好几种梳辫子的方法,想着以后可以变着花样来哄女儿。
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年厨房的油烟沾久了,他的瞳孔有些发黄,淡淡的血丝蛛网似的,渐渐低垂下去的脑袋像一株没了生命力的野草。
他眼角有些泛红,干涩许久的眼睛似乎也哭不出来,只热热的难受。
有些真相说出来他又怕宋初也会难受,所以话在他嘴边滚了圈,到底没说出来。
他只搓了把脸,深呼了口气,扯出一个半苦不苦的笑:“我手巧,学这个也快些。”
宋初却在他那个笑中突然明白过来了。
满心欢喜的期待着女儿的出生,为她做好了一切准备,却在喜悦终于要结出果实时全数被砸烂了。
她难以想象得知那个噩耗时的郑国立会是什么样的。
“叔,其实我爸那次帮我梳头发还是没成功,梳得乱七八糟的根本不能看。”宋初看了他一眼,语气平稳,“所以你要是不介意,你帮我梳一个吧。”
“啊?”
郑国立愣了愣,下意识抬眼去看姑娘那一头柔顺光亮的长发,可以看出是被精心打理的,还带着非常好闻的洗发露香味。
他局促地蜷了下手指,摆着手拒绝:“别别,我这刚做完菜手都有油味儿,哪能碰你的头发。”
“这有什么关系。”
宋初坚持,直接把手腕上的皮筋扯下来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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