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仪式结束, 宾客们纷纷起身,从草坪返回酒店内堂。
乔麦走在最后,新穿的高跟鞋有些磨脚, 她趁着没人看见,左小腿往后翘起, 低头瞄了眼,已经磨破皮了, 难怪火辣辣的疼。
林景森走在她前面一点, 见她没跟上, 回头找她:“怎么了?”
乔麦摇了摇头, 微笑:“没什么, 踩到点东西。”
林景森没有察觉异样,抬眼看了看天:“快点进去吧, 今儿这太阳还是有点大,晒久了热。”
“好。” 乔麦踩着柔软的草地紧走几步, 跟着大家一起进入酒店。
中午的餐标规格很高,赵佳佳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婚礼, 不能留下遗憾, 所以能力范围内要选最好的。
乔麦看着那一桌子食物,馋得直流口水。
为了化妆造型,她五六点就起了, 早餐只吃了两片全麦面包垫底。
忙忙碌碌一上午, 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
可她完全没有功夫坐下来好好吃一口饭, 婚礼现场需要搭把手的事太多了。
很快赵佳佳换了套中式敬酒服出来,开始挨桌给大家敬酒。
乔麦和林景森端着托盘,上面放着白酒和酒杯,跟在一对新人后面打辅助。
林景森作为伴郎, 还帮新郎挡了好几杯酒。
直到敬酒结束,两人才终于有空坐下来吃点儿东西。
“今儿累坏了吧。” 林景森给她倒了杯饮料,放在她手边。
“谢谢。” 乔麦端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气灌下去大半杯,这才缓过来。
“简直比上班还累。我之前以为伴娘就是走下T台然后美美拍照,没想到要做这么多事。”
林景森笑了笑:“你这是第一次当伴娘?”
“对呀,我身边的朋友都跟我差不多大,没有结婚的,所以也没人找我当伴娘。你呢?”
林景森诚实道:“我这是第三次。”
旁边有人插了句嘴:“森哥,以前有个说法,说女生当伴娘超过三次就会嫁不出去。你这要是再当一次伴郎,以后会不会娶不到老婆啊?”
说完大家一通哄笑。
这时赵佳佳老公过来,听见这话拍了拍林景森的肩,暗示意味十足:“赶紧把伴娘搞定,老婆就有了。”
林景森转头朝乔麦看过来。
乔麦接不住他视线,唰地低下头,佯装无事地继续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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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结束,宾客们有的起身离开,有的还坐在位置上闲聊。
乔麦估摸着后面应该用不到伴娘,便去外面找到酒店的工作人员,问她们要了两个创可贴,贴在脚后跟磨破的地方。
也怪她自己经验不足,没想到新穿的高跟鞋会磨脚,所以什么都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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