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先吃晚饭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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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季暖不愿意起床,昨晚吃得太撑睡不着,她就写稿子到半夜三点。
傅斯朗把碎肉粥煮好,到卧室叫她,问她:“不用上班了吗?”
季暖闭紧双眼,“再睡十分钟。”
真的很困啊。
再说了,平时她都是路上买早餐吃,然后可以多睡半小时。
拿她没办法,傅斯朗扯开被子,“车上睡,我送你去。”
季暖臭着脸被迫坐起来,随后又倒下去。
人不仅在晚上容易做冲动又感性的事,早上也是,此刻的季暖心里已经在想请假的第二十一个理由了,对比斟酌哪一个请假理由比较真实。
她不仅精神累,身体也累。
这个周末的运动量太大,压根不像周末,比工作日还累人。
罪魁祸首就是眼前的男人。
傅斯朗捏了她脸一下,“醒了?”
季暖翻个身躲开,“我好累,想请假。”
不知道是不是晨起的原因,女人的话透着几分娇气,像撒娇。
季暖睡眼惺忪,瞟见男人上下滚动的喉结,立马起身下床往卫生间跑,一面说:“二十分钟就好!”
再躺下去,傅斯朗可能又给她讲歪课,例如如何合理使用早晨时间,上班可是会迟到的啊……
季暖洗漱完站在衣帽间,被难住了。
上一次还以为他懂得怜惜人,这一次脖间暧昧的红痕刺目明显。
但,天气热了……要穿高领吗?
要不然今天和姐姐她们说开个空调?
哀叫一声,季暖颓丧抱头,最后选了一件立领绑带衬衫,把头发披散下来,裙子选了休闲风格,因为踩不动高跟鞋了。
走到镜子前,看了眼里面的女人,像个大学生,不像职场女性。
自从去律所实习,她有意改变穿衣风格,起码不要太幼稚,而现在的自己,更像去参加社团活动的穿着打扮。
最后她把裙子换成了包臀西装裙,长度能遮住膝盖涩红的痕迹,收起衣摆,身体的曲线就显出来了。
她趿着鞋子去到厨房,傅斯朗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西裤,袖子微微挽起,黑色皮带收紧腰身,长腿笔直修长,衬出他身材完美的倒三角。
赏心悦目是真的,也在心底骂了句他是没脸没皮的斯文败类。
深色外套和领带搁在茶几上。
职业的原因,他的衣服多是深色,季暖好奇地拿起领带翻看。
布料是丝绸的,冰冰凉凉,摸起来很舒服。
手腕被大掌握住,季暖目光在性感得过分的桡骨停留三秒,咽了咽口水,抬头疑惑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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