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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你的意思,你是希望我们六个人能轮着进一遍‘幸运乐城’。”点数完毕的白辰收好属于自己的金币和地契,转头看向廖斐,“你是不是还发现了什么?”

“谈不上发现,未雨绸缪而已。”廖斐将几张纸从打印机上拿下来,一边整理一边说道,“这么一个吃相难看的游戏,我觉得暗动手脚让每个人都进一遍‘幸运乐城’这事搁它身上,完全有可能。”

“确实……挺有道理。”白辰回忆起起他们连着五人都被扣在“遗忘都市”的场景,认同地点了点头。

廖斐将打印好的A4纸放下,拍了拍手,又跟着道:“而且,不是还有个NPC吗,万一它进去了之后,要把我们的人往里拖呢?那不如我们这边先安排着,每个人都进去一次,也不用担心会被再次拖进去了……对了,你拉的谁啊?”

她的篮子里又开始汩汩地往外冒金币和地契了,廖斐忍不住问了一句。

“甄少旅。”白辰飞快地答道,又若有所思地点了点下巴,将话题转了回来,“可这样的话,你不会亏得有点多吗?我肯定是会设法将那张鬼头币还上的,但其他人未必还得上……”

“放心,我有办法回本的。不仅能回本,还能大赚。”廖斐弯了弯唇角,打印机里又开始哒哒地往外冒纸,“不过呢,就是需要你们配合。”

这也是为什么她要求其他人脱离“幸运乐城”后,一定要来这里和她汇合。

白辰饶有兴趣地看她一眼:“怎么做?”

廖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拿起了两张打印纸,递到了他的面前。

“首先,把这两份东西给签了。”

第81章 第八十一章

廖斐递过去的那两份文件, 是两份合同。

第一份,依旧是资产转移合同,不同的是, 合同中附了一条长长的选手名单。根据合同约定,只要这名单中任一一人在游戏地图中发现了“无脸村”的存在, 合同就会立即生效,将其他所有人名下的大部分资产自动转入那名选手的名下。

第二份, 则是一份由“勇者斗恶龙分成合同书”修改来的协议书, 对第一个发现“无脸村”的选手进行了约束——他必须及时将名下获得的所有土地全部抵押换成金币, 并将“无脸村”买下。且在买下后,他必须将所有金币换成鬼头币或玩家币,并按照一定比例与其他选手进行分成。

至于赢家可以额外获得的两件道具, 将由他自己进行挑选。他自己可以选择并保留一件, 另一件,其他人有权进行竞价。

“可以啊你。”白辰只看一眼, 就懂了廖斐的意思,忍不住笑了起来。

——按照原本的游戏规则,只有赢家手里的金币可以兑换成实际资产, 其他人等于就是陪跑,什么都捞不到。如果迫于形势氪了金,反而还要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