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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锦礼盯着他的样子,尤其鼻子上那颗小痣,神经唰的一下有些麻了,“锦礼,你怎么把妈一个人留在家里,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伤了腰,需要人照顾。”

听着对面男人的埋怨,她内心干笑一声,面对脑海里多出的记忆,有些无奈又不得不接受。现在她身处在1982年的鹏城,时值盛夏,她穿进了一本男频经商文里。

五分钟前她还坐在空客337机型的头等舱内,背靠在柔软的乘务靠垫上,正看着这文。

眼前这人叫李卫军,鼻梁上那颗小痣就是他的标志。

小说里曾反复描写过他那颗小痣,被描述成迷人的小特征,而这本小说的男主则是他的儿子。

书中男主李仁义的养母常锦礼,是的,这个女人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名字,却是个十足的恋爱脑,一心为爱隐忍却得不到承认,当年她死缠烂打求回来的有名无实的婚姻,最终换来的是爱情和友情上的双双背叛。

男主的爷爷是香港人,当年常家对他有恩,于是这个恩情的偿还便变成了李卫军的责任。

而原主付出了一切,却成了拆散有情人的恶人。明明是李卫军贪图原主烈士家属补贴,享受着原主对李家的付出,却又标榜自己是个大善人,遵守承诺“娶”了原主。

当年结婚,他们甚至结婚证都没有拿,为了能够呆在他身边,原主卑微到没有了一点自尊。而婚礼只是请了两家人的亲戚吃了一顿饭,就算是匆匆成事。

一朝穿书,来到书中世界82年,这时的男主李仁义才九岁不到。这顿饭本是原主想着男主他爹李卫军刚从香港回来,特意外出排了一上午的队,点的都是他爱吃的菜,占着这桌子苦苦等他,想着来慰劳他。

常锦礼看着对面李卫军隐忍的不耐烦,看了一桌都是他爱吃的菜,想到原主为了这个渣男委曲求全到这个地步,她缓缓摸了摸她顺滑的辫子后,微微一笑,并没有理会他对自己说的话语,“我换个菜,难得你回来,加个荤。”

她转头看了一眼高价菜的窗口没有人排队,揣着兜里的一块钱就起身走了过去。

去到窗口,她点了半斤鲩鱼和一个白灼菜心后,又将桌上的菜快手快脚的拿回到窗口,好说歹说以半价换了钱回来。

李卫军本以为她将菜撤走,是当真要换荤菜上来。谁知上桌一瞧,竟是他最讨厌吃的鲩鱼!心里有些不爽,她什么意思?

常锦礼见他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了,这才噙着笑拿起筷子开吃。李卫军的呼吸又是一滞,平时别说她会点自己不爱吃的菜了,就算是吃饭,也是先等自己动了筷子后,才去吃的。

他以为常锦礼忘记了,微微有些不悦,“不吃鲩鱼。”

常锦礼点点头,又夹起一块最丰腴的鱼腩,吃得唇齿生香。

这年代的菜品做法虽不见得精致,但是味道却委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