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任务没有规定时间,也不知道是什么英语演讲比赛,在什么时候。
孟稚听了之后,好想骂人。
幸亏史密斯老师一开始就让她全英文跟他对话,要不然碰上这个任务不是死吗?
孟稚没参加过演讲比赛,却也知道想要在英语比赛中取得第一,一方面选的题材、内容很重要,另一方面就是参赛者的口语水平了,最好是要全程脱稿。
换做她先前那鸡肋的英语水平,估计连报名参赛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这次发布的任务,孟稚特意去找了英语老师一趟,问最近有没有英语演讲比赛可以参加。
办公室里,英语老师压根就没收到这类的消息,自然是摇了摇头,不过在孟稚临走前还是跟她说了,如果有看到或者听说的话,会跟她讲的。
得到满意回复后,孟稚才回到教室。
另一边,周锦程考完试后并没有跟大部队回去,一直到开学,这时候才回到了H市里。
星期二放学过后,他特意来卓道樾学校找他。
“我原以为这次的奥赛不是你得第一就是我得第一,没想到半路却杀出了一个程咬金,怎么样,大学霸,被人赶超的感觉如何?”
门口,周锦程笑着对身旁的人说道,语气里还有些调侃意味。
他们两个其实很早就认识了,并不像两个学校学生以为的那样不和,相反还是朋友和竞争对手的关系。
听到这句话,卓道樾没应声,或者是懒得搭理他。
这次周锦程跟他一样,都得了第二名,以他的胜负心,怕是这次找自己没那么简单吧。
果然,在下一秒,卓道樾就听到他说的话。
“怎么没见到上次的那个女生,好歹也是老朋友了,不把她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周锦程原本还以为她是状元班的人,找他的时候还特意望了一圈班级里面,结果压根就没看到她,立马就反应过来了她是普通班的同学。
而一个普通班的学生能赶超状元班的天才生,这可不一般啊。
卓道樾倒是不会误会他是想追求孟稚,怕是只是想跟她说上几句话而已。
只不过他还是没有跟他说孟稚是哪班的。
面对卓道樾的沉默,周锦程抽搐了下嘴角,有些受伤,怎么感觉他跟个防贼似的?
卓道樾看到后,给了他一个眼神,难道不是吗?
隔壁学校的校长是他舅舅,来他们学校挖人不是头一回了,就连卓道樾也被他们挖过,只是没挖成功而已。
他突然问起孟稚,很难不让人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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