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舒耸了耸肩膀,也许僵尸跟人类的审美不一样。
埋了这些人,宁舒从墓地里拿了一些金子,准备回方家了。
也不知道顾睿把方家怎么样了。
“到了外面,你不能随意攻击知道吗。”宁舒提着行礼一边走一边朝遮得严严实实的将臣说道。
“我不能把帽子取下来吗?”将臣问道。
“不能,等你什么时候长成了美男子,你就能取下来。”宁舒摇头,“你就不能把你的獠牙收一收吗?”
“我可以收的,但是露出来比较美。”将臣说道。
宁舒:……
僵尸的审美果然异于常人。
也许牙齿就是力量的象征,露出来就是在展示自己的力量。
到小镇上,宁舒买了一辆马车。
但是却遇到了比较苦逼的事情,因为有将臣的存在,总是惊马。
动物的感觉很敏锐,这些马呀驴子啊不是发疯就是倒在地上口吐白沫。
还没有出小镇,宁舒又把马车卖了,而且还是低价的。
心塞,所以他们现在是要走着回去?
“那些马咋啦?”将臣朝宁舒问道。
“它们怕你。”
宁舒买了一大包干粮,一些药材,还买了简单的地图,她得想办法回去啊。
将臣戴着帽子,虽然引人注目,但是却没有引起什么骚乱。
靠着两条腿跋山涉水回去,好心塞。
一路上,如果宁舒遇到了生病的人,会顺手搭救一下,有时候还要充当捉鬼师。
一路上遇到各色各样的人。
将臣就在一边看着,朝宁舒说道:“他们好弱。”
“生命就是这样,也脆弱,也坚强。”
走了差不多两个多月,宁舒废了好几双鞋子,总算是走到了方家门口。
赶路的时候,宁舒还不能跟其他人同行,就怕有人认出了将臣。
到时候又要引来那些除魔卫道的人。
宁舒拿起门环敲了敲门,敲了两遍才开门。
开门的是一个小厮,很眼生。
“我是方兰心,开门。”宁舒说道。
“什么方兰心不方兰心的,不认识,赶紧走。”小厮挥了挥手。
“这是方家的宅子,你是新来的下人?”宁舒心中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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