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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出了门,何知南立刻就垮掉了。倒在沙发上,歪着脑袋看高鹏:“可算走了,老公,你在香港天天这么夜夜笙歌?”

高鹏一笑,坐在她旁边,拍了她大腿问:“不喜欢?”

“我觉得她们对我有敌意,尤其那个韩苏,还有Emily.”

高鹏一愣,没说话。只问她,这次来几天?

何知南爬到他膝盖上坐下,搂着他脖子腻他:“你希望我待几天呀?”没等高鹏回答,她又悄悄说:“我把北京的工作辞了来香港可好?”

没想到高鹏一愣,警惕地看着她:“为什么?”

何知南一下子尴尬起来,有些手足无措问:“你不喜欢?”

“不是,不……就是我……那个,你爸妈都在北京啊,来玩玩就好,为了我辞了工作来香港,咱要慎重嘛不是…这大老远的…”

何知南心知肚明想:你果然就是不喜欢。

女人永远爱试探。尤其是患得患失的时候,越不安越想试探,而越试探却更不安。但她还是尽可能忍住不安,继续试探他:“我来香港,我们就不要异地了,天天见面不好吗?老公,还记不记得,你以前说要养我,说等我愿意来香港了,就让我每天去中环摆摊卖包子玩。”

高鹏听了笑起来——又是这个卖包子的论调,他回忆起韩苏的吐槽,充满了兴趣问何知南:“为什么要卖包子?我有次和韩苏开玩笑说起来,她还笑你呢,她说,你应该不知道,中环上班的白领上午不吃包子的。”

何知南一下子窘迫起来:“包子有什么不好!北京国贸的白领都吃包子,香港中环的就不吃了?香港就这么了不起?我来香港发现他们都还在用现金,连移动支付都没有,还装什么国际大都市呢!”

高鹏懒得和她争,笑着说是是是。何知南一下没趣了,从他膝盖上站起来,看着一屋子聚会后的狼藉说,“家里乱七八糟的。还得我帮你。”

她想展示一下自己的贤惠,低头就开始麻利收拾——她觉得自己虽然不如他那些朋友好看,但起码是宜室宜家,会过日子的。

结果高鹏在一边懒洋洋看着她说:“别折腾了,你弄也弄不好。有菲佣的,今天周日她放假,晚一点就回来。”说着从沙发上起来,去厨房倒了水喝。

何知南放下手中的餐具,怔怔看着高鹏,觉得他前所未有地陌生起来。上次见他是什么时候?中秋?几个月前,那时候他还是个老实的愣头青,像是刚刚装修完毕的取款机,崭新、虔诚,她领着他,走进任何一家商场,他忠诚刷卡。而再之前呢?他就是一个家里有点小钱的普通男人,胖、丑、声音难听,他们是世间最平凡的情侣,他会省好几个月的钱给自己买一件奢侈品包包。何知南突然怀念起过去的高鹏来,那时候的他,至少是生龙活虎的,浑身上下散发着的,也是仅仅属于高鹏才有的气息。

可现在他一下子变了,变懒、变不耐烦——“懒”与“不耐烦”是属于有钱人的特征:他们的时间有限,而资源太多,所以无暇分身,太多的选择让他们懒得花时间在不感兴趣的事情上,一旦发现无聊,就立刻不耐烦打断。他们不怕得罪谁、不怕错过谁、不怕失去谁,因为他们拥有地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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