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到家的时候,狗狗正趴在地面上,眯着眼睛,舒服的晒着太阳。
沈踽能看出来,岁禾特别喜欢这里。
他礼貌问着国安,“请问,可以在这里盖房子吗?”
国安有些惊讶,“你们两个看起来是有钱人捏,怎么会想到在这里做房子?”
“我媳妇儿身体不太好,我们都想找个地方静养,我觉得这里特别好,山清水秀的,环境也好。”
这么俊俏的姑娘竟然身体不太好。
桂花顿时就表示,晚上一定要杀个鸡,给岁禾补补!
国安纵然有些不开心自家养了那么久的肥鸡被宰,但是媳妇的话,他实在不敢不听。
加之两人很有礼貌,岁禾又给了钱,虽然桂花死活不要,但还是让沈踽塞给了国安。
日头堕到鸟巢里,黄昏还没融尽归鸦的翅膀。
几人坐在院子里,捧着鸡汤,氤氲着香气。
狗狗趴在岁禾的脚边。
桂花扔给狗一块骨头,“说来奇怪,我家狗平时见到人从家门口过都要叫两声的,现在倒是不叫了,好像特别喜欢小禾!”
她有些自来熟,却不会让人觉得尴尬,岁禾很喜欢桂花的性格,靠在沈踽的身上,笑的比已经升起来的月亮还温柔。
摸了摸狗狗的头,“我觉得它特别有灵性。”
“狗狗也知道喜欢好看的姑娘,哈哈哈哈,看来我家狗狗是也想要找媳妇儿啦?”桂花笑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国安无奈道:“桂花,你小心些,上次你就是边喝汤边笑,差点把你自己呛死。”
“干嘛在客人面前数落我?吃你的饭!!”瞪了一眼国安,桂花又看着岁禾。
小姑娘面容不论怎么看都惊艳,她不忍问道:“小禾,你真的身体不好?”
“恩,大概还有一两年,要是心情好,估计还能有三四年,嘿嘿。”
沈踽搭在她腰间的手臂收紧,沉默着,一言不发。
国安啃了一块鸡翅,囫囵道:“沈桔子兄弟,你怎么不带你媳妇儿去看病啊?虽然我们没怎么出过大山,但是我们去过一次县城,现在外面发展的可好了!你媳妇儿的病肯定能治好的!”
沈踽听见这个称呼嘴角抽了抽。
要是人类的医生有用,倒是好了。
他没回答,只是忽然问,“你们没想过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嘛?”
其实沈踽此刻在心里盘算,要是你们出去,我就给你们一笔钱,这个房子租给我和岁岁。
但是眼前小夫妻特别有默契的摇了摇头。
桂花说:“我其实以前也想过要出去,但是我嫁给国安之后我就没想过了。”
“为什么?”沈踽问。
“因为有他在的地方哪里都很快乐啊!我们没什么本事,知道出去也是打工,也很累,还不如在这地方待着,有吃的有穿的,自家种的菜会有人来收,赚些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