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白念倾只喝汤,不由问:“怎么不吃肉?”
她笑笑:“我饭量不大,饱了。”
实际,山里的野鸡都很小个儿,估计也就只够他一个人吃的,她只吃了几根鸡肋骨,借着肉味儿,一个劲儿扒饭。
可是,下一秒,她一抬眼,就发现碗里多了个鸡腿。
“吃了。”他开口,眸底是嫌弃:“没见过这么瘦的保镖。”
她顿时脸颊一红,要还给他,他却堵了她的退路:“我不吃别人碗里的东西。”
于是,她红着耳根,把那个鸡腿啃得干干净净,就差把骨头都嚼碎了,只觉得是她21年来吃过最好吃的鸡腿。
时间,有时候过得很慢,却也不知不觉就是一天。
霍言戈身上的伤都在逐渐恢复中,只是,左腿伤及筋骨,依旧无法动弹。
环境逼人,他发现自己已然习惯了这样的作息,习惯了家徒四壁、习惯了每天都看到一个活力四射却又分分钟脸红的冒失丫头。
白念倾现在发明了不少东西,能抓住的野味也渐渐变多了。
而且,她还用自己编织的藤条椅子,去山里和那个大娘换了一些生活必须品。
最近,她又开始准备做一把轮椅。
山里的水果熟了不少,白念倾用土烧的罐子装了些果子,放到了地里,准备酿点儿酒,等到了冬天,也能补充些维生素。
她算了算,估计这里十一月份就会很冷了,而霍言戈的伤,怎么也得十二月底才可能好。也就是说,她得趁着现在野味也有、水果也有的时候,多准备些过冬的东西。
时间一天天过去,她也终于做好了轮椅。
她先上去试了试,确定没问题,于是,高兴地推着轮椅进屋:“二少爷,我把轮椅做好了,你要不要试试?”
霍言戈一直知道白念倾在外面忙着,可是却没想到她竟然做了轮椅。
他看着她眼底闪着的光,点头:“嗯。”
“那我扶你!”白念倾说着,凑到炕边。
现在霍言戈不用赤着身子了,再加上秋天凉了,也必须穿上外套了。
衣服是白念倾找大娘换的,女款,不过大娘的身材偏胖些,所以霍言戈勉强能套上,只是袖子和裤腿都短了一截。
这些之前都被他无比嫌弃过,可是,为了生活下去,还是勉强忍了。
不过,白念倾过了几天就找大娘换了些布和针线,还找了些棉花,说回头帮他缝衣服,只是还没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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