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猜出大半人的想法, 不过阿锦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倒不是说她有多么的自打,也不是说她现在的武功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 而是她做一件事的话,都习惯的先考虑一下最坏的打算。
所以,
早在来之前,她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并且也已经做了准备, 保证自己可以安全的离开这里。
“小姐。”
“辛苦三七了。”
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对方的容貌不显,步伐很稳, 呼吸绵长, 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 他的手中拎着一个被捆绑的大汉,在进来后,把大汉放下,人便站到了阿锦的身后, 垂着眸子, 不再开口说话。
“不知道诸位可还记得这人?”
阿锦说这话的时候, 余光也没往荣少杰那边看了一眼, 对方在看到大汉的时候, 眼睛紧了一下, 显然他是认出对方。
没错,这大汉叫诸飞, 在数十年前也是名震武林的一号人物,当然,他的这个名震却不是什么好名声, 打家劫舍,没少滥杀无辜,而且他的脾气暴烈,还喜欢虐杀,是江湖上人人得而诛之的恶人败类。
不说武林人士对其深恶痛绝,就是朝廷那边,也曾经发布了不少通缉令,悬赏一百两黄金,捉拿对方。可惜的是,诸飞的武功一般,只能算是三流之境,但一身轻功却极其出众,而且为人狡黠,擅长逃窜。
以至于让他逍遥了好几年的时间。
一直到十多年前,才传出他被人杀的消息,一时间,江湖上不少武林人士都大快人心,此等败类,早就该死了。
而诸飞就是当年荣少杰用来吊庄青峰的一根胡萝卜。
庄青峰是赏金猎人,依靠的就是官府通缉的对象为生,在知道诸飞的踪迹后,他自然追了过去,却完全没想到,这不过是诸飞和人演的一个戏码,为的自然就是庄青峰的命。
“已经过去十多年的时间,对方的容貌也有了一些变化,在场的一时没认出来也是正常的。”阿锦慢条斯理的开口说道,“他是诸飞。”
当年有人找诸飞,和他做一桩生意买卖,而且给出的报酬,足有三万两,他也厌倦了被人追杀的日子,在问清楚,只是杀一个小有名气的赏金猎人后,当即就应允下来,并且配合对方完成了戏码。
而像是诸飞这样的恶人,那是轻易不肯相信人的,也担心对方想要一箭双雕,所以他也做了点准备。事实上,他考量的是一点都不错,当年荣少杰让人找上诸飞做交易,自然也有这个想法的,借着诸飞的手,除掉庄青峰这个情敌,还能为武林除一祸害。
可不就是一石二鸟的计策吗?
可惜的是,他聪明,别人也不是笨蛋。
所以,诸飞早早做了准备,更是借着这件事,成功的假死脱身,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富有的大地主,甚至在那个相对偏远的县城里,名声竟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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