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莎和菲丽丝没有向他透露真实身份,只说她们是懂些医药的普通人。所以他称呼她们为好心的依莎姑娘和好心的菲丽丝姑娘。
亚历山大话音刚落,菲丽丝就冷哼一声,道:“我就知道亨利国王不会帮你。他这人自私凉薄得很,没有好处的事情才不做呢。你就是等再多天,他也不会见你的。”
等等,亨利国王这算是做了一件亏心事吧,那他不是要少掉十天的寿命了?
菲丽丝一想到这,就有些幸灾乐祸。看到他过得不好,她就放心啦,高兴啦。
亨利国王做的坏事肯定不止这一件,也不知他现在掉了多少天的寿命了?
还能撑几年?菲丽丝恶劣地想着,直道亨利国王他活该,这都是他自找的。
亚历山大羞愧地低下了头,说道:“不怪亨利国王,是我们部落太穷了。”
他暗下决心,会尽他一辈子的努力把部落发展得越来越好,让部落的族人们过上富足的日子,再也不需要这么低头求人!
依莎安慰他道:“你不需要自责,这不是你的错。我相信你们部落一定会越来越强大的。或许有一天,能成为这片大陆中最强盛的存在呢。”
亚历山大用力地点了点头,他会努力的!不过当务之急是救治族人,他焦急地问道:“好心的依莎姑娘,你有办法帮助他们吗?”
依莎笑道:“你放心吧,这是疟疾,治起来并不难。”
她没动用法力,而是在附近的山上找到了金鸡纳树,教导他们割下树皮煮成药汤服用。很快,南方部落的人们都恢复了精神。
南方部落沸腾了。
他们欢呼道:“这简直是神迹!好心的依莎姑娘不是普通人,她是神女!只有神女,才能创造出这样的神迹!”
依莎:“……”好吧,她本来就是神女,他们也不算说错。
于是依莎就这么成了南方部落老酋长的座上宾,成了南方部落所有人心目中当之无愧的神女,成了亚历山大疯狂崇拜的对象。
没错,依莎在菲丽丝这个小迷妹之外,又收获了亚历山大这个小迷弟!
成天两人一左一右跟着她,寸步不离。她甚至觉得她要是左手拿个玉瓶,右手拿个杨柳,是不是可以出演遥远东方华国的观音了?亚历山大就是金童,而菲丽丝就是玉女了。
此外,老酋长最器重的老巫师言辞恳切地想要把他的位置让给依莎,说着他比起她差远了,他不配做大巫师,这个位置应该由她来坐才对。
依莎微笑着拒绝了他。不好意思,她对做大巫师没有兴趣。不过还是应下了指点他和其他小部落小巫师医术的请求。
没错,南方部落的巫师兼任医生的职责。
而他们治疗病人的方式,只有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