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聪聪看着微信,心道,这有什么可以不信的,想着给他回道。
莫聪聪:礼哥是我们一个车队的,他们要是在一起,我们肯定能知道啊,到时候一起打游戏你就知道了,礼哥很厉害呢。
NOW:那我就放心了,你姐喜欢什么?
莫聪聪眨了眨眼睛不是很懂这句话,分别给细细和冰糖传阅了一下,接触到两人相同的眼神才狐疑道,“舞草?这法鸡是不是要追我姐?”
莫聪聪:首先,我姐喜欢好看的。
NOW已经站起身换好了衣服,对门口的镜子稍加看了一眼,NOW本名南风,这名字在理工科也许没听说过,可是在外语系还是很出名的,B大赫赫有名北安南风说的就是安泽和他。
倒不是他们在体育赛场上有过什么角逐,而是大一那年,两人在校辩论会出过风头,外语系大才子,顺便也是外语系诸多俊男美女之一的南风,便是这一回儿出名的,招牌的格子衬衫总有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干干净净的黑框眼镜,很是戳文艺少女们的心,论颜,他没怎么输过。
同寝逼哥一看到南风打扮就来劲,“没有大事从不洗头的真宅,今天这是有什么大事?”
南风撩了一下头发,回了个帅气的笑容,“终身大事!呵。”
艹,逼哥直接把书砸了出去,就他一个死宅,能有什么终身大事,人家都知道南风温和有礼,腼腆干净,但好友却都知道,这就是个游戏死宅,不出门不洗头的那种,偏偏长了张乖学生的面孔,谁都叫一声大才子。
至于辩论赛,那是他们外语系的必修课啊,不然给南风一百次机会,他也不会去参加的,但是参加了吧,这人又逼逼什么,玩游戏就是要赢,然后就赢了。所以才真的有,但也抵不过他死宅本性就是了。
九月走到食堂的时候,南风的消息已经发了过来,说是在三楼门口等她,穿了件天蓝色的格子衬衫,黑框眼镜,应该很好认,九月暗暗记下,缓步上了三楼,楼梯的转角一绕便看见了符合描述的人。
干干净净的气质,他手里就差一卷书,一支笔,便可以拍上一套立拍得。九月走过去,不用她先认,南风就已经认出了她,“九月队长。”
队长什么的,二次元叫一下就算了,现实里叫总有点乖乖的,“叫我九月就好,吃点什么?”
南风没接菜单反向推还给九月,“这应该我问你,虚长你一年,应该请你吃饭的。”
这真是很绅士了,九月跟他不熟,不好贫,只能腼腆的笑了笑,颇有些羞涩的模样,其实心里在盘算自己是吃贵一点还是客气一点?看着老哥好像不穷,难得有人请啊,不然点一点自己早想尝试的小龙虾盖浇饭?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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