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白的方言,被她用不熟练的语调念出来,又软又娇,少了那股直生生的味儿,却也勾的覃朝心里直痒痒。
他的阿随怎么能这么会拿捏他。
第4章 云泥 蛊惑人心的嗓音勾的她思绪都发迷……
覃朝喜欢极了随歌那口嗓音,平日里说起话来温柔舒缓,颇具江南小调的平和,可他也承认,他更偏爱某些时刻随歌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娇腻,而那份娇腻也只是属于他一人的。
独念的想法一旦萌生,便像野草一样疯长,覃朝纵使它们蔓延,毕竟笃定了随歌总归是他一个人的。
第一次见她,她满是柔意地告诉他:“纹身很疼的。”眼神写满的担忧让他觉得她好像是真的在为他担心。
那是这么些年来,第一次有人会担心他疼,覃朝当真了。
第二次,混乱的打架场面,他一身戾气站在暗深的巷子,周遭躺着他收拾的一地“垃圾”,随歌就站在巷口。
当时他是什么样呢,覃朝记起来了,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不防备挨了一棍,破开的伤口鲜血直淌下来,嘴角也挨了一拳,不用多想,他就知道那时的自己该是有多狼狈和渗人。
瞥见随歌那一刻,他下意识的想法竟会是惧怕,担心随歌会不会觉得他让人厌恶,毕竟好心关心的人似乎肮脏的不值得她那样做。
就在他任着那思绪溃漫学着接受时,随歌竟朝他走了过来,没有流露出厌恶,也没有恶心,反而是牵着他的手,半哄道:“要和我回去吗?”
像是心脏被人锤了一拳,不疼但又酥麻的憋胀,想要渴望更多。覃朝生平第一次知道心动到底是什么感觉了,他到底是抓住了那个朝他伸出的手,不经意间攥的力道愈发大了起来。
和随歌在一起,看起来像是顺理成章,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藏在心里的那些阴暗的念头要被重新袒露见了光明是有多漫长和难耐。
随歌说起来是个含蓄的人,在发过去那条语音过后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不好意思,好在覃朝没回她,她倒是松了一口气。
坐在店里缓了一会,脸上的燥意刚下去,便听见咋咋呼呼的声音传了进来。
凌岚化着浓艳的妆,穿了个短款上衣和热裤,打扮得格外潮辣,风风火火地进了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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