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就多了去了,大羚羊的角可以打磨来做武器,肉也很适合食用。角马更不用多说了,是狮子最喜欢的肉类,又成群结队的出现,也常常出现在「狂欢日」,还有象,你知道吗?象牙真的很贵,做出来的武器一点也不比商城里买的差多少,但便宜多了!只要十分之一呢。”男人说着有点沮丧,“两三千星币的象牙匕首,根本没地方买啊!可惜我当时钱不够,现在够了,却不知道猎鹰转移到哪里去了。”
“猎鹰首领呢?”
提到唐一宁,知道的人就多了起来。
“根本没想到小白脸一个,居然能在这里混的风生水起的。”
“可能人家本来就是有本事,才能在不缺俊男美女的娱乐圈混出头呢?你这是嫉妒吧?”
“他要不是明星,一开始也根本聚集不起来上百个有实力的玩家吧?要是个普通人,指不定在哪儿乱窜呢,我嫉妒他干嘛,我才不嫉妒!”
罗九清了下嗓子,周围安静了不少。
男人说话的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向往,“唐一宁就是那个唐一宁,刚进游戏就凭借着庞大的粉丝量,跃上了排行榜前100,甚至在游戏内也说服了很多玩家跟随他。对了,他一开始就降落在无际平原,也没有离开过。其实我觉得很奇怪,他要是想离开,早就可以离开了吧?要钱有钱,有人有人,要装备有装备,为什么呢?”
他啊了一声,才发现自己偏题了,立马道歉,又继续说:“那是我自己的疑问,老板别放在心上。实际上他个人能力一般般,但是脑子好像很好用,猎鹰的等级特别严密,每次「狂欢日」所得的资金全部集中在首领等核心人员手上,再按照贡献依次分配,所以整个猎鹰特别团结,底下的玩家也毫不畏死,甚至有「敢死队」!”
男人之所以知道这么多,得益于自己胆小鬼又毫不在乎脸皮的性格,守着水源留在原地,总能看到路过的各种玩家,听他们说到各种奇闻异事,还有幸参加过狂欢日,在集市上跟不少玩家交流,打听到了很多猎鹰的事迹。
要不是听说加入进去的普通玩家,死伤率特别高,他也就去了,因为风险伴随着收益,一旦熬过了一次危险的狩猎,地位可能就直线上升,有钱购买装备,能留在后勤了。
“敢死队?”罗九皱着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存在?”
“草原上的野兽要么是成群结队出现的,要么是个体强大的猛兽,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需要敢死队前去吸引注意力,特别容易死的,但活下来地位会飞跃几个层级,后面基本吃穿不愁了。”男人有点羡慕地说。
“那也得能活下来啊,十之八/九都死光了吧。”边上有人吐槽。
男人沉痛地点头,死亡率就是这么高,不然也不能叫敢死队了。
聊了将近一个小时,罗九大致了解了猎鹰以及他们的首领,明星唐一宁,她招来董先,将斑驴的内脏和血,连带着那口锅全给了男人。
对方却苦着脸,难以置信地说:“这种东西,要来有什么用?老板,你食物那么多,那么富有了,干嘛对我这种穷人这么吝啬啊?”
“喂,这里最少有十斤,你别贪心好不好!”董先不忿地说,“你知道内脏跟血有多好吃吗?要不是你提供了点有用的东西,我巴不得啥都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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