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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摩耶嗅到味道,十分兴奋地去舔掉落在地的液体。

它用舌头舔舐干净后犹嫌不够,双腿站立直起身子,两支前爪扒拉着他的裤腿,不住的用脑袋供着,鼻音里发出黏黏糊糊的声音。

傅斯渊沉默了一瞬。

他问过季衍是怎样和原身认识的,季衍说是狗很喜欢他,抱住他不撒手。

原身的朋友李北也说过,偶遇的法子几个人能想到。

傅斯渊眸中晦暗,他垂眸看着他腿边的狗,接着伸手抹了一些椰汁到裤子上。

大白犬不住地用鼻子嗅着,身后尾巴一直摇晃,用前爪抱住腿兴奋地嗅闻。

两年前这犬还是幼犬,长不了这么大,如果在裤腿处抹些东西,它鼻子能嗅闻到,但人的鼻子闻不到。

犬又不会说话,如果原身抹了东西故意去引诱它,它就会抱着裤腿不撒手,进而看起来便是【很喜欢】的样子。

路边如果有犬抱着人裤腿不撒手,势必会耽误一些时间,到时候自然有机会聊天。

傅斯渊缓缓、缓缓地摸了摸大白犬,触感光滑犹如绸缎。

这样便一切都能解释清了。

季衍以为的初遇就是人设计的一场局,仗着犬不会说话精心布置的偶遇。

想到了这点后傅斯渊双眼沉沉地盯着手上的椰子,指节应大力泛起了青白色,眸中暗沉翻涌。

原身啊,可真是.好手段!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就仗着我不会说话是吧。

第21章 涩然

季衍回到家的时候便觉察到了不对劲。

傅斯渊站在门后迎接着,从他把车停好后便跟在身边,一路迎进,凭借一人之力搞出了夹道欢迎的盛景。

傅斯渊比季衍早一步进屋,他拎起玄关处的拖鞋放到地上,对季衍道:“辛苦你了,今天累不累?”

季衍扫了一眼室内,傅斯渊许是刚打扫了一遍,屋中纤尘不染,窗台的花都是从院中刚剪下来的,花萼吐蕊花瓣娇嫩,整个屋中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季衍换好鞋后去解身上正装:“还行,不累。”他看着明显收拾过的房间,笑道:“辛苦你了。”

钟点工一周来三回,今天不是劳务时期,很显然这是傅斯渊打扫的。

青年今日穿得正式,一身西装穿在身上更显得他身姿高挑周身线条流畅,仪态很好,背挺得笔直,整个人犹如一棵凌凌的翠竹。

他微抬着下巴去解衬衫最顶端的扣子,露出一截修长的颈,从傅斯渊这个角度能看到他精巧的喉结,上下滚动着,似是冬日枝头沉甸甸的新雪,簌簌的一落就掉进人心坎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