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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不管陈先生表面再怎么一本正经,他总归是有几分那方面的潜质在的——既然开了一家这种网店,就足以证明他动过吃软饭的心思。

但是在玩第二场剧本杀——也就是《醉暖阁》时,她发现陈先生全程一直在躲着她,任何肢体动作都在与她划清界限。

他甚至借用和阿奇之间的那场冲突,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至少我是陪玩不是陪床,而且我也没陪有夫之妇。”

思思意识到这么下去不是办法。

也就是那之后没几天,碧莲开口向思思索要陈先生的网店链接。

毕竟种猪找来剧本杀店子里的时候,同时看见了阿奇和陈先生,那如果想帮阿奇转移视线,陈先生就是最佳人选。

碧莲当时也不知道思思有这么多心思,就大概地跟思思说了一下自己的计划。

她说:“反正只要稍微查查消费记录就知道他和我没关系,对他来说也没什么损失——而且你不觉得好玩嘛?一个陪玩还那么多‘职业操守’,我还真想看看当他不得不陪陪有夫之妇的时候,他会是什么表情。”

而那时思思的心里,也打起了自己的算盘。

可能生活上的压力、一次又一次地赚快钱,都无法击溃他的心理防线。

那如果他连工作都没了呢?

思思和碧莲不一样——碧莲连一天班都没上过,思思毕竟还是在公司里待过的人。

她很明白在这些人多嘴碎的地方,流言一旦产生,便不是“解释清楚”就能停止的。

按种猪的智商和脾气,一旦闹到陈先生的公司去,立刻就可以把他的名声搞臭。

然后他的公司就会鄙视他,他的上司就会压迫他,他的同事就会排挤他。

他终将不得不卷铺盖走人,因为一场冤枉而彻底失去经济来源。

到那时,什么自尊、脸面、操守,都将是扯淡。

直到和我喝酒的现在,思思依然认为,如果那个人工客服没有在无意间将这一切暴露给陈先生,那她最终是会成功的。

我一言不发,只是和她碰了下杯子,仰头把杯中奶酒一饮而尽。

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都不忍心告诉她,这工作陈先生本来也不想干了啊。

*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有点佩服碧莲和思思。

我佩服她们的自信,她们似乎总认为自己玩得过陈先生。

这样的自信或许来自于她们对自己“上等人”的定位——她们所俯视的东西,必然可以被拨弄于指尖。

这样的自信也来自于她们的无知——她们对我们的生活方式太想当然了。

碧莲因为从未工作过,便不知道公司里人言可畏。

思思因为见惯社畜,便以为一份工作就可以致人于死地。

此时碧莲已经趴在吧台闭起眼睛,思思也开始晕晕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