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想到陈先生轻轻松松回了一句:“是捉过啊。”
我恨不能一头撞在栏杆上:“对不起。”
他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哦,不是我。是陪我妈捉的奸。”
这也没好到哪里去啊。
我该怎么跟他继续聊天呢。
我说:“你那个时候应该还很小吧?”
他点点头:“是的,当时还没上小学呢。”
我说:“那你记事儿挺早的。”
他突然回过头来,幽幽地看着我:“那你印象中,最早的记忆是几岁的时候?”
他当时的神色让我一愣。
虽然这话是顺其自然地问出来的,但是让我莫名觉得,他好像很迫不及待。
就好像他一直想这么问,现在终于找到机会了一样。
我有点懵,因为从来没人问过我这种问题——最早的记忆一定非常模糊,那我怎么确定我想到的记忆是不是最早的呢?
但既然他诚心诚意地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想一想。
我记得03年抗击非典,人心惶惶。
再往前呢?我记得02年,我小学一年级,参加过歌咏比赛。
但是其实我也不是很确定,这究竟是我记得的事,还是因为家里一直挂着我参加比赛时的照片。
我说:“大概是一年级的时候吧,就是6岁的时候。”
他看起来并不意外,反而有种踏实下来的感觉:“那看来不是我记事早,是你记事太晚了。”
*
那天的最后我们在广场夜市买了生蚝扇贝小烧烤,算作晚饭。
然后陈先生依旧是先把我送回了家,顺便还把在超市买的东西也给我了,理由是他拎累了。
东西确实很重,我光是把袋子拎上楼,都累得吭哧吭哧。
事实证明哪怕是切了脾脏的男人,力气也比女人大得多。
我用陈先生精心挑选的饮料、蔬菜填充了我空空如也的冰箱,当晚就给自己炒了颗包菜——虽说我也是到N市之后才慢慢开始自己学着做菜,但家常菜我现在会做好几道,只是不保证每次都能做得好吃而已。
可能是因为兜兜转转了一天太累,再加上拎购物袋上楼拉伤了胳膊上的肌肉,我这天睡得很早。
但第二天还是快到中午才醒来。
而且胳膊酸痛得要死。
于是下午的空闲时间,拖着酸痛的胳膊,开始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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