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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赦甚至在程晓华的胳膊上看到了肌肉。

他顿时分外疑惑。

程晓华才八九岁,肱二头肌怎么就如此发达了。

疑惑归疑惑,余赦对赛科利的钦佩如同滔滔洪水滚滚而来。

赛科利也许有不擅长的事,但是不会永远不擅长。

养孩子这种事,都能比专业保姆更加得心应手。

程晓华看见余赦在打量自己,十分羞涩地叫了一句余叔叔。

余赦听着他中气十足的声音,在钦佩之于,不禁纳闷赛科利到底给孩子吃了什么。

就算是养猪,也不可能这么快。

“你很久没有出来了,炎城比较安全,带你出来放放风。”余赦说,“但是要注意,不要跟丢了,不要告诉其他人关于地下城的事情。”

“嗯嗯。”程晓华像小鸡啄米般点头。

余赦给他的帽子和衣服上抹了点沙子,让衣服看上去并那么崭新后,这才带着程晓华往炎城的主干道上走。

这里的天气炎热,气温通常在四十八以上,即便是下雨,过不了多久都会变成水蒸气蒸发。所以大多数人只要不直接对着太阳,都穿得极少。

这里比起花青基地,更自由,也更有生活感。

街道上还有各种摊贩,卖日用品的,卖食物的,甚至有餐馆和旅店。

实际上极寒之域的寒城也是这样。

这些原住民虽然一直都生活在魔怪的阴影之下,但是生活始终要过下去,就算是在这样严苛的环境下,他们最终也创造出了大型城市,并且和周边的小城市保持贸易,形成一个生态圈。

这时,他们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气,路边一家餐馆中,有一个穿着长袍的原住民在烤肉串。

这股味道十分吸引人,很容易就能勾起馋虫。

余赦闻到以后,哈喇子差点流出来,程晓华年纪小,更是无法抵抗这种美味。

“只要三个铜努西,又香又糯的魔怪肉啊。”长袍一边扇扇子一边叫道。

程晓华跟着赛科利生活了一个月,此时也能听懂一些异语。

他听到长袍在说魔怪肉三个字,顿时疑惑地看向那切成方块肉香四溢的烤串。

“余叔叔,这是用魔怪做的肉吗?”程晓华说,“魔怪那么恶心,为什么这个肉闻起来这么香啊。”

他说完吸了口口水。

“因为这里和我们曾经生活的地方不同,正常的动物十分稀少,普通人只能吃这种魔怪肉。”余赦说,“但是魔怪肉里一般都有毒素,并且这种毒素会在体内淤积,最后在某一天爆发。”

“唔,我还是吃赛科利叔叔做的食物吧。”程晓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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