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尘屿面色复杂,泄气般半蹲在餐桌前,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客人也太不像话了,转念一想,要不做个拍黄瓜,简单又好吃。
捣鼓一刻钟时间,徐尘屿勉强端出三盘菜,清一水凉拌。
徐尘屿发誓,这是他能做得最好的了。
低头一看手表,已经下午三点,徐尘屿扯下衣襟,嗅了嗅,浑身都是油星味,他看起来有点狼狈,进了浴室,快速洗完澡,打开衣柜的时候,又陷入今日一大难题。
穿什么?
衬衣配西裤,看起来太正式,简约运动服,看起来像学生,T恤加外套,又好像很普通,就在他纠结不已时接到了季松临的电话。
“我到小区门口了,是哪栋、几楼。”
“进门要刷卡,稍等,我下来接你。”
电话才挂断,徐尘屿连忙拿过一件纯色白T,套上黑色长裤就出了门,这身打扮与平日的他别无二致,头发乱糟糟,但挡不住他少年气的英俊,一眼望过去,活像二十岁出头的大学生。
徐尘屿一边摁电梯一边整理仪容,他摇头轻笑,大概在笑自己,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走到庭院时,门阀处人潮汹涌,徐尘屿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那人穿着一件剪裁优良的白衬衫,熨得棱角毕挺,外搭浅灰色大衣,这样的装扮让他介于男人与少年之间。
比起前两次,今天的季松临看起来有点不一样,他似乎特意打扮过。
季松临回首。
对上季松临眼睛那一瞬间,思念哐当一声,撞到漫天阳光,碎了一地金黄。
一种久别重逢的恍然感在心尖冉冉升起,徐尘屿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古人那句“①我见君来,顿觉吾庐,溪山美哉。”
季松临怀里抱着一束花,是芍药,花色皎洁,正如朝阳般盛放着。
他站在人声鼎沸的街头,踏过滚滚红尘,迈步朝徐尘屿走近,整整一百五十二步,他走得缓慢而郑重,犹如春天去赴一场三月邀约。
进屋时,季松临将花束递给徐尘屿。
“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很漂亮,谢谢你。”
“你喜欢就好。”
徐尘屿转身找白瓷瓶,第一次收花的人心情雀跃,在季松临看不见的地方,他低头,鼻尖摩挲着花瓣,嗅了嗅,芍药气息很淡,清香似有似无,他却贪婪地闻了很久。
直到多年后,徐尘屿才知道,季松临用六天时间,寻觅了很多家花店,走过一排排花架,跑得双鬓沾满汗水,才在一家路途偏远的店铺找到这个种类。
这束芍药叫做落日珊瑚,随着时间流逝,花色会由橘色变为嫩黄,似落日西沉,也似他们的初见,浪漫而诗意。
钻进厨房的徐尘屿回头说:“送水的师傅还没到,我打了胡萝卜汁,口渴的话,先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