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丧尸现在是由十三位九级的丧尸王所统治。这十三位丧尸王每一个都占据了一个大城。金迪王占据的是金迪城。金迪城在东南方,那是一个土质肥美,非常适合耕种的城市。金迪王是十三个丧尸王之中最奇葩的一个,他不爱打仗,也不像其他的丧尸王喜欢到处杀人掠夺。他最大的爱好是种地!”
“哈哈哈哈……”一个没忍住,顾宁喷笑。“种地?丧尸种地?二哥,你跟我们开玩笑呢吧?”
“不,这不是玩笑,这是真的。金迪王非常喜欢种地。他把金迪城建成了内外两座城。内城是原本的金迪城,是一座钢筋水泥铸造的城市,而外城,则是金迪王让丧尸们将金迪城方圆万里肥沃的土地全部圈了起来。然后,让金属丧尸铸造了坚不可摧的围墙。将这些肥沃的土地都圈起来,用来种植粮食、水果、蔬菜、棉花和桑树。”开口,顾澜认真地说着这个金迪王的情况。
“为什么要种棉花和桑树?”挑眉,顾宁好奇地问着。
“用来做衣服。因为金迪王除了喜欢种地之外,他还是个服装设计师很喜欢做衣服。所以,他种植桑树养蚕,自己开了纺织厂,自己织布,自己做衣服。可以说,金迪城是一个既有食物,又有华衣美服的地方。在末世之中算是一个天堂了。”说到此,顾澜的言语之中多了几分羡慕。
“比我们A城基地建的还要好?”挑眉,顾宁有些不相信。
“是的。我们A城基地虽然起步早。但是,我们这边儿的土地没有南方的肥沃。所以,我们在种植方面不如金迪城。而衣服就更不用说了。我们穿的都是五年前的老样式,可是人家金迪城的丧尸个个都穿的非常时尚。”说到此,顾澜苦笑。
“居然还有这样的丧尸,喜欢种地,喜欢做衣服?那他不用吃人吗?”对于这个金迪王,顾宁充满了好奇。
“不吃,金迪王是十三个丧尸王之中,唯一的一个素食者。他不吃人肉,只吃自己种植的粮食和水果。高兴的时候,他也会拿城里的物资和那些丧尸城做交易,不高兴的时候便不和那群人往来。因为金迪城的富足,丧尸和人族都打过金迪城的主意,不过,金迪城的守卫非常的森严。金迪王虽然从不外出捕杀人类。但是,主动打上门的,不管是人族还是丧尸都会被其灭杀。”
“还挺有原则的!”颔首,顾宁觉得这个金迪王人不错。
“这个金迪王是什么系别的异能!”看着顾宁,唐征认真地问着。
“哦,是金属系,和你一样!”
闻言,唐征挑了挑眉。“那他是不是叫楚阳?”
听到唐征问,顾澜差异地看向了对方。“唐征,你,你认识这个金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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