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话,肖屿崇是不想帮忙。他甚至已经想好了推辞的借口,就说他晕血,他们总不能真的逼他干。然而,当听到这话时,一瞬间,打退堂鼓的念头便消散了。总不能真的让廖茗觉来,他好歹是个男的。
好在他们年轻人,也不用做太前期的事,只要帮着烫羊毛就行了。即便如此,羊身上的肉腥味还是令肖屿崇想吐。
他咬咬牙。
就快结束时,廖茗觉从远处奔来,惊呼一声。她的确喜欢羊,虽然不是那种喜欢:“哇!我想吃羊想了好久了!”
其他乡亲都在憋笑,肖屿崇自讨没趣,别过脸,索性假装没听到。
他不是很吃得惯当地的菜。
回去的路上,廖茗觉像要为老家美食挽尊似的,一直絮絮叨叨说着今天的菜太一般,杀猪菜会更好吃。但明明今天她吃得也很多。大概担心肖屿崇没吃饱,到了晚上,她还去找邻居要了土蜂蜜来,在家热了糍粑给他吃。
他们爬到树上去。
坐在树干上,廖茗觉笑着从背篓里掏糍粑:“你比你爸强多了!”
肖屿崇边吃边问:“你爸爸妈妈会回来过年吗?”
“不知道。”廖茗觉自己也吃,她消化很快,总是一下就饿了,“忙就不回。反正我跟爷爷一起过。”
“……”
“明天你就回去了,办了婚礼的那家人会送你去县里,到时候你坐个大巴,直接到机场去就好了。”
他们坐在树上,廖茗觉轻轻晃悠着脚,肖屿崇眺望碧蓝的天际。
廖茗觉长舒一口气,慢慢地感叹:“要是你还多住几天就好了。”
肖屿崇说:“嗯。”
她望着远处,脸上漂着笑:“到时候我们去湖边,如今不准打鸟了,但可以看看。可漂亮了。”
他还是淡漠的不置可否:“嗯。”
想起这个寒假里还能做的事,廖茗觉加深了笑容,忍不住扶着树枝站起身。“到时候我要多拍点照,发到群里给大家看。”她说,目光坚定而辽远,“邓谆肯定羡慕死了。”
肖屿崇转过头,仰视那张与暖冬恰如其分的侧脸。初次见面时,她突然出现在他家,头发湿漉漉地垂落,仿佛丛林中的鹿,野生而有力量,神秘又难以预测。毋庸置疑,廖茗觉是顽强而坚韧的,就算误入繁华的都市,也能在不损伤皮毛与角的前提下行动自如。他想,令他着迷的或许不是其他,就是鹿跳跃时轻盈而自如的四肢。
肖屿崇喊了她的名字:“廖茗觉。”
廖茗觉看向他,风将长发卷起。那是与乌木相似的颜色,却使得双眼化作绿叶,愈发澄澈无暇。
他说:“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