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行行行,你闭嘴吧。”小短没好气地拿个橘子朝他怀里扔过去,“你那嘴除了吃东西也没别的用处了。”
“靠,我好心教你,狗咬吕洞宾。”丰献又翻了个白眼,剥了橘子皮扔小短身上,想想还是掰了一半橘子肉塞给他。
小短吃了两口橘子,扭过头去看着丰献盘腿坐在那儿,仰着头,往嘴里扔橘子。
“幼稚。”
丰献瞥他一眼,懒得理他。
小短把剩下的橘子吃完,说:“我喜欢的人,他喜欢阔哥。”
丰献吃橘子没被酸到,被他这话给酸到了:“还‘我喜欢的人’,你酸不酸?直接说周梧桐吧,跟我还酸什么酸。”
小短:“……”
“她喜欢个鬼的阔哥啊,显然喜欢唐越啊。”
丰献就很不喜欢周梧桐,无论从哪个层面上来说,都很不喜欢她。理由还很充分,第一,她跟陆阔的绯闻传得他不爽,第二,她喜欢唐越却又不把唐越给追走,这件事也令他不爽,第三,勉强凑上小短这个第三吧。反正理由特别充分。
小短:“……”
丰献撇了撇嘴:“行了,别瞎想了。没事儿了吧?没事儿我睡会儿。”
小短想了想,破釜沉舟地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把你当周梧桐替身吗?”
他也很想不明白了,丰献怎么就能这么毫无障碍地接受了自己这个破理由?丰献跟周梧桐从性别到性格,就没一个地方是相同的。
丰献无聊地看他一眼:“都能干啊。”
小短:“……”
丰献打个呵欠,懒得再理他,起身去休息了。
小短在背后骂他:“凤小仙你他妈的真的是脑子有坑,被猪啃了。”
丰献头也不回地举起手给他比了个中指。
酒店是公寓式的,每个套房都配备齐全的烹饪设备,陆阔将红艳艳的酱料浇到菜肴上,端到半岛餐桌上,朝坐那儿的中年男人笑了笑:“试试口味。”
男人看起来有点拘谨,很老实的样子,点了点头,拿起筷子夹了一口,细细地品了一会儿,惊喜道:“还真是,真是我以前吃过的味道。”
陆阔笑了笑,把其他的配菜也端了过来,坐在男人对面:“寮哥,试试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