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的话音刚落,手指头就被清理干净了,连指甲缝都变得柔美光润,富有光泽。
艾丝黛拉挑起一边眉毛,刚要仔细端详,这时,神扣住了她的五根手指,在她的耳边说道:“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走捷径。费尽心思挑起两国战争,然后从中获利,这可不是捷径,而是一条长满棘刺的险路。一不小心,你就会被那些荆棘扎得血流不止。”
“但你不会让我受伤的,不是吗?”她饶有兴味地问道。
他却答非所问:“你知道,只要你求我,我什么都会答应你。你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残忍,我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仁慈。”
艾丝黛拉眨了眨眼睫毛。
他就差直说,只要她求他,他就会把罗曼国亲手奉上。
如果是以前的她,肯定会欣然答应,但她早就不像以前那样只看重输赢了,现在的她更享受过程。
“要是你没让我学会共情,我会很乐于求你。”她用两条胳膊搂住他的脖子,噘起嘴亲了他一下,“可惜,你让我明白,这个世界除了输赢,还有输赢背后的意义。”
他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她,一语不发。
“我不是一个喜欢回忆的人,但最近总是回想起过去……没有你,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我过去的人生是多么无趣。”
他静了片刻,问道:“比如?”
比如,以前的她虽然喜欢把玩燧发枪,却只有在击中靶心的一瞬间,才能感受到快乐。要是没有他,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研究枪管构造,组装枪支,练习打靶和寻找脱靶原因……也是一种乐趣。
再比如,以前的她虽然喜欢骑马,却只有在驯服一匹桀骜的烈马,或拽紧马辔上的缰绳,突破之前自己所能达到的极限时,才能感受到短暂的愉悦。但现在,她居然认为跟马说话也是一种乐趣,甚至会给它们取名字,按照它们的意愿练习骑马。
她真的真的变了很多。要知道,她是个很坏很坏的女孩,曾因为嫉妒哥哥能穿马裤和马靴,偷走了他马厩的钥匙,在马鞍里放了好几颗尖锐的图钉,使她哥哥在表演赛上大出洋相,差点落下瘸腿的毛病,那匹马也因此被处决了。
假如能重来,她绝对不会那样对那匹可怜的小马。她愿意换一种方式整治她的哥哥,比如,驯服那匹小马,把它变成自己的宠物。毕竟,“征服”比“杀戮”更有意思,不是么。
“你让我变了很多……”她转过身,与他面对面,“你喜欢这种改变吗?”
她的眼睛炯炯发亮,有一种动物似的真挚和单纯,使人分不清她的话是真是假。他答应了她不会窥探她的想法,却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真的分不清她的谎言与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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