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的备用站为 精品御宅屋

第42页(2 / 2)

她是白家盛家第三代唯一的小辈,自小就优秀自律得让同龄人望尘莫及,同时也是小辈们拍马都赶不上的金大腿。

结果白姐和盛哥这两根金大腿结合生下的小金大腿,居然被他那个憨憨儿子叼回家/哦不,带回家了?

看着面前美丽优秀的白念,余海忍不住对旁边满脸羞涩又欢喜的儿子余年竖起大拇指:

好家伙,你爹当年也就敢当个抱大腿小弟,你居然抱大腿抱得成功上位了!

不愧是我点满抱大腿技能第一人的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余海:我为自己代言!

*

下章V,共万字。

入V前三章更新时间0:00,这三章2分评都会掉落红包~

第19章 番外【邵峥嵘】

邵峥嵘是个不怎么爱说话,但每次开口都正中红心的中二少年。

他善于观察和思考,思维灵敏脑洞极大。

小学的时候女生们就开始画他们几个人的本子,邵峥嵘是第一个发现的。

他饶有兴致地翻了翻,给出“文笔稚嫩,剧情还算有趣”的评价。

邵峥嵘丝毫不觉得才12、3岁的小孩子们就开始接触这个国家人人“谈性色变”的“性”和“色”有什么不对。

这是人类的本性,活着的生理本能。

这有什么?

小孩子的世界才是非黑即白,他们喜欢就大胆地喜欢,不喜欢绝对不看一眼。

而大人们,往往都是遮遮掩掩,有时候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就概括了所有。

他们羞耻于谈起这些,脑子像是被泥塑糊住了,顽固又退化。

当时12岁的邵峥嵘这样深沉地讽刺道。

上了初中,他们几个成为学生们小说和漫画里的主角次数更多了。

邵峥嵘很闷骚,他表面上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副高冷男神的样子,可是每出一本新的小说或漫画,他就会想尽千方百计委婉地弄到手,然后偷偷带回家看。

啧,文笔还是好稚嫩啊。

因为盛明辉爱看书,跟着他一起小小年纪便博览群书的邵峥嵘再次评价道。

他觉得很无趣,于是在某一天仔细观察过他和盛明辉、黎阳、余海以及其他几个男生之间的互动后,邵峥嵘亲自下场给自己写同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