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题也是大题,一字不改,直接引用《尚书》中的原文原段。
文靖安习惯性将它译成便于理解的白话文。
王说:“啊!子孙们,从今以后,(治理百姓)监察什么呢?难道不是行德吗?对于老百姓案情的判决,要明察!治理老百姓要运用刑罚,使百姓之间无数的诉讼合于五刑,让案件都能得到公正适当的处理,这样国家就有福庆。你们接过我的王位,治理我的百姓,可要明察这种‘祥瑞的刑罚’啊!”
如果说第一道题是关于“求贤”的话,那第二道题无疑就是关于“刑罚”了,且还涉及到了道德方面。想完全理解这道题目,要回归到原文中进行上下文联系。
题目出自《尚书·周书·吕刑》,记述的是周穆王下令命吕侯制定刑法时所说的话。
题干中的五刑不是确定的刑罚数目,而是指劓、刖、椓、黥等刑罚。
大意是周穆王跟他的诸侯、大臣以及他的子孙们详细讲述刑罚的由来、使用等等内容,告诫他的诸侯王、大臣、子孙在治理国家的时候要把“五刑”变成“祥刑”,也就是让刑法成为积极的统治工具。
除了刑法之外,周穆王最后还提到了“德”这个字,这里边就涉及到了古代的经典命题——德治还是法治?
根据儒家理论那一套必然是德治大于法治的,大盛朝俨然也不能脱离这个圣人之道,关键在于,文靖安怎么觉得这道题目如此熟悉?
他以前是不是做过类似的题目?
的确是做过。
当年他从杏陌村私塾到青莲书院入学时,李碧存曾经拿当年县试的题目考他,其中那道四书文就涉及德治和法治问题,题目只有“道之以德”四个字,主要是说用道德要求治理百姓比用刑罚(政令)来治理百姓要好,然后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里说:“德治为主,法治为辅。”
当然,现在摆在文靖安面前的这道题目可比当年那道县试的四书文难多了,这也正是这道题目的难点所在。
这道题已经不能单纯论述“德治为主,法治为辅”这个论点了,而是要在这个论点的基础上着重说明如何用法治治理国家,这已经上升到如何治国理政的理论高度,不可谓不难。
不过既然已经厘清了题目,自己又答过相似的题目,上一世文靖安或许束手无策,这一世的文靖安却是对答如流,横竖不会辜负他□□年的苦读。
有了这番理解和把握,组织好历代贤君名臣对待刑法的态度和方法,这篇八股写起来不说行云流水,至少也没滞塞,只是多花了些时间,写完这一篇之后,他将答卷展开晾干墨水,正欲喝水休息,听得明远楼那边敲响了末时(13:00)钟声。
这就说写完两篇文章都已经过去了7个小时,虽说这一场考试也是明天早晨六时“开始结束”,可以一直拖到傍晚六时才正式结束交卷,但想到后面还有三道更难的题目,文靖安也是不敢耽搁,早写完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