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最近伙食不错,脸颊长了点肉,看起来却是圆圆的。
他的手指和脚趾都比较长,但与身形非常协调。
看起来并不突兀的同时,还会觉得他的手指很好看。
因为他的皮肤很白,只有在关键的关节处翻出淡淡粉红肉色。
在光照下,显得他好像在泛光。
甘小岚光着脚刚走前两步,却被身后一阵冷风吹得缩了缩脖子。
对此他心中一直有疑惑,为什么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非要退化毛发?如今却制作衣服穿在身上?
明明长着一身毛,又漂亮又保暖。
甘小岚转身去关上阳台门。
眼下已入初春,气温还是不高。
甘小岚回头看着屋子,当务之急看来得找衣服穿。
这点常识他知道。
可……沙发上的脏衣服,甘小岚都不想碰一下,更别说穿。
衣柜里的冬衣和西装,一个太过厚重,另一个甘小岚不敢穿。
万一在收拾的时候,把西装弄脏,叶明不就没得穿了?他不能帮倒忙!
甘小岚转了一圈,看到厨房墙上挂了件米黄色的围裙。
款式很普通,纯棉质地,而且很新。
甘小岚心想,这么新,叶明肯定一次都没用过。
所以他穿一下,应该不会被发现。
再说人类的嗅觉没那么灵敏。
甘小岚套上围裙,能从胸口遮到膝下,颇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意味。
可身后只有两根带子,还有点凉飕飕。
再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过去将近20分钟时间。
甘小岚连忙回到客厅,开始收拾垃圾。
虽然原身是一只猫,但甘小岚变成人后,他习惯用前爪——双手来做事,不会想到去用嘴叼。
但他还是不太愿意以人的姿态生活。
当然,甘小岚心想,来给叶明帮忙,只是他一时兴起!
吃了人家那么多猫粮,光卖萌哪里够啊!
反正……等以后吃腻他的猫粮,或者他们各自有新的生活,他就不会来了!
嗯,就是这样!
甘小岚收拾干净客厅,扭头进卧室里叠被子。
最后,他把叶明的脏衣服都归拢到一起,拿去手洗。
甘小岚不会用洗衣机,他以前在老家看过女人们怎么洗衣服。
凭记忆中的模糊印象,他从盥洗室翻出一个大塑料盆来。
他把衣服都浸在水里,便双手摁着衣服,在盆里捏来捏去,再捏来捏去,把脏东西捏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