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江湖的侠客佩剑出行,他的剑锋三尺肯把月光震碎,也许还有私交甚笃的知己,配刀,是个络腮胡子硬朗的汉子,闲暇之余就把酒言欢,醉时还要争论刀更锋还是剑更利。
也许他们的武功都不如玄柘,可又都比他快乐。
纨绔子弟心却有英雄梦,偷溜出家门又栽倒温柔香,埋在楼里姑娘水袖,还要度几重春宵。
采花贼男女不忌,看上这个揩油,那个也窃玉偷香,若是哪个看得英俊面容非他不可,倒是要被拒绝了。
卖糖葫芦的和隔壁温柔小姐私奔了,县令家的羊丢了几只,河边垂钓的摆渡翁年少轻狂时做过很多错事,改邪归正只等心上人,可他不知,那貌美姑娘等不到他跳了河,就是他每天摆渡的那条。
话本子里的故事,总是那么诱人。
如今尘埃落定,玄柘想,他的缘分是天定的,不比那些有故事的人差。某刀从来不曾吸过谁的血,只有他和周峰有此待遇。
佳偶天成,不外乎此。
没有龙凤红烛,也无高堂清辉,玄柘便同已经醒来的周峰在破庙里拜了堂。
周峰原本想召来个打手,却莫名其妙同别人拜了堂,说鬼迷心窍算不上。
倘若非要和这头栓不住缰绳的野狼打交道,非亲友父母,也就伴侣的牵绊最深。
一切都是顺从天意罢了。
周峰不知道玄柘为什么非要娶他,但知道结果尽如人意,也就心满意足。
从未想过在这破烂的时局里娶妻生子,夜行多了,哪里懂得人味儿,婚姻大事在特定的人眼里也是小事。
再说,周峰觉得玄柘很好,三庭五眼,五官端正,剑法又高超,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毛病。
“玄柘,你为什么抱刀使剑?”成亲之后,周峰好奇的问。
“某刀从我出生起就在身边,我只知道要替人守着它,死了也要护着,到底是为什么,我却不清明。”
玄柘垂下眼皮,那墨点小痣有发些痒,令他忍不住挠了挠。
“小周,不如我教你练刀吧,随然我的刀术不比剑法,可总归是会点儿。你懂点武功,也好自保。”
“好。”某刀给了周峰。
总算是物归原主。
好景不长,周峰同他相处也有把月之余,短短的时日也令玄柘心生欢喜。
周峰是什么人,玄柘心里并非不知道,他只是觉得,无数个梦中人的模糊面孔,自从碰见了这个人,头一次开始具体化。
这是「命数玄因」。
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
玄柘总算知道,那些酸掉牙的穷秀才说出口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是瞎话。
作者有话说:
本章引用。
乐府诗集:积石如玉,列松如翠。
屈原: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尤未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