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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林琪的生物钟,让她准时醒来,伸了伸懒腰,起身穿上衣服,走出房门,便看到锻炼回来的梁宏杰。

“媳妇儿,早啊。”

一大早地就占自己便宜,沈林琪心塞,她还有几个小时的单身身份呢,于是白他一眼:“别乱叫,目前还不是呢。”

梁宏杰这次没再说话,而是对着沈林琪笑了笑,便去厨房做饭,马上就要领证了,还是不要招惹媳妇儿好,万一她生气不想去了,他可就要哭了。

“季彬呢?”

突然想起家里还有一个客人呢,而且还喝醉了,一大早梁宏杰就去锻炼,把一个宿醉的人扔家里头,这不合适吧?

“今天周铃铛要回深城,一早的火车,他去火车站了。”

沈林琪惊讶:“他想通了?”

梁宏杰叹气:“哪儿有那么容易想通,他说自己是去欢送麻烦精。”

沈林琪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家伙还真是欠揍得很,这样一来还让她怎么在周铃铛那儿给他说好话。

“唉,他这样做迟早会后悔的。”

沈林琪如此说道,而梁宏杰又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可是如今谁也说不了他,不过现在他没空管他,今儿是他的好日子,可不想为这个不省心的烦心。

“后悔不后悔的,他现在已经做了,只能回头帮他想办法挽回了,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去做早饭了,今儿咱们还有大事儿呢。”

说完梁宏杰就走进了厨房,留下沈林琪在原地叹气,她还想着找周铃铛谈一谈呢,谁知道她这就回深城去了,这么急着回去,她想说不定就是被季彬给气回去的,这个季彬马上都三十岁了,还这么任性,被偏爱的人才有任性的资格,这方面她其实挺羡慕他的。

“妈妈,今天漂亮,早早也要。”

洗漱后,沈林琪便回房间打扮,一件大红色的呢子大衣外套,里面套着一件白色红色的高龄毛衣,一条深蓝色的西装裤,一双黑色的皮鞋,今天这一身可是梁宏杰花大价钱从申城买的。

年前就买了,不过他们前天才收到,刚好今天这样的日子穿,看着大衣的颜色,沈林琪内心充满了无奈,梁宏杰这是跟大红色杠上了,这是她收到的第二件大红色衣服了。

穿好衣裳之后,自然还要化妆,仔细地上了妆,然后又把头发挽了上去,梳成一个花苞头,从今儿起,她就不是单身了,平常就不适合梳两根大辫子了,还是后世自由,发型随便梳,哪里有那么多讲究,好看就成。

刚打扮好,早早就吵着也要,可是她这身衣服没有儿童款的,或许有,但是梁宏杰没有给闺女买啊,无奈只能给小闺女穿上一件红棉袄,又给她梳成她同款的花苞头,她这才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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