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孟叙躲开了,他对我眨眨眼,低声笑道:“眼下人太多了,不合宜。”
我对他做了个鬼脸:“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哦。”
说罢,我拉着他兴冲冲地上去给班主送赏钱,只不过眼冒金星的毛病一时半会还没缓过来,看东西仍是雾蒙蒙的,那西域来的班主的脸被我的眼睛自行加了无数层柔光,连褶子都消失了。
我问他这火烧竹是不是价值不菲,那班主用不太熟练的官话道:这东西不好做,原是打算每个时辰只放一串,可是楼上一位贵客觉得新奇,加了钱,让他多放几回。
说罢指了指身后的酒楼。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好奇地往上一瞧,冷不丁瞧见一道熟悉的身影。
石青锦袍,通天冠,还有一双阴狠无比的狐狸眼。
我被吓得魂飞魄散,惊叫了一声。
孟叙扶住两腿发软的我,疑惑道:“怎么了?”
我抓进他的袖子,用力地揉了揉眼睛,再次向上看去,这次那雅座上已无半个人影,只剩一盏喝剩的酒水。
愣了片刻,我将警惕的目光扫向人群:看看庆福和侍卫是不是在此处,见人群中丝毫没有我眼熟的身影,这才放下了心来。
李斯焱即使微服出宫,也必要带侍卫的,他毕竟是皇帝,怎么会无缘无故,孤零零地出现在一个东市的酒楼里呢?
我深吸一口气,对担忧的孟叙道:“没事,只是我看花眼了。”
孟叙点了点头。
虽然看到了一个疑似狗皇帝的人,心情微妙地变差了些,但这仍是我一生中记得最美好的一个乞巧。
我一开心话就容易多,一直到月上中天,孟叙送我回家的时候,我还在絮絮叨叨地和他讲宫里的八卦,讲我在掖庭里当小作家的日子,讲小咪逮耗子的效率有多高。
“……我们以后也养只狸奴吧,”我提议道:“最好是那种狸花色的,夏富贵说这种猫最适合镇宅了,方圆一里内寸鼠不生。”
孟叙道:“好啊,若是哪位同僚家的狸奴生了小狸奴,有你要的花色的话,我去问他们讨来。”
“要好好教育它,不然它会叼耗子给我们,怕我们饿死,小咪有一次就这么干了,我一睁眼就和死麻雀对了满眼。”
“它定是很喜欢你,才送你食物的。”
“你说它喜欢我,我倒没感觉到,狸奴总是自由自在谁也不爱的,只有狗会永远爱主人,嗯……养狗也不错,不过它们会吃屎,吃完还来舔你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