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富家子弟开着车高调离开了。
孟擎跑过来,扶着唐冬冬把他塞回到了车里。
一时无话。
过了会儿,孟擎打燃了火,他揉了揉被捶了好几拳的嘴角,骂道:“这群狗娘养的小犊子!”
见唐冬冬沉默不语,半边脸肿了起来,他叹了口气,说:“要不就算了吧,我看傅斯冕也不是非周三不可,不然他怎么自己不来?”
“就算非周三不可,我劝你们也快点打消复合的念头,你刚刚也看见了,周三身边这群人是什么样子?从小玩到大的,穿开裆裤都穿他妈一个牌子,玩泥巴都一起玩,被他们咬上了,不掉块肉算你有本事。”
“尤其是杨上臣,就是周三旁边一狼狗,逮谁咬谁,他可不是就会吠两声,我刚刚瞅他那样子,他是真动了火。”
唐冬冬眉心跳了跳,“他喜欢阿轲?”
直到这时候,他还是叫着阿轲,即使刚刚在见过对方之后,他发现,阿轲这个称呼就变得别扭起来。
而听着周三,竟然无比顺耳洒脱。
“不啊,”孟擎摇头,“这两人是过命的交情,两人家里都有钱,小学时候被绑架过,结果还没来得及报警,周时轲就背着一身是血的杨上臣回来了,送去医院,杨上臣伤的反而没有周三重,周三肋骨都断了两根儿,艹,当时都知道这家伙不简单,谁他妈肋骨断了还能背着个人跑回来?”
“两家人到现在关系都特别不错,别的不敢说,但周三人缘这块,真没得说,”孟擎感叹道,“他要是这几年在北城,就我,都得叫他一声三哥。”孟擎比周三要大一岁,他跟唐冬冬还有傅斯冕是一届的。
唐冬冬心里五味杂陈。
阿轲到底,为了傅哥牺牲了多少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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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的确度过了浑浑噩噩的半个月,他以极快的速度消瘦下来,吃了也不见长肉,让洛露的嘴角急得长了一串燎泡。
他需要时间走出来,六年他可以说不要就不要,但做不到说忘却就忘却。
这半个月,他一闭眼,就是傅斯冕的脸,要么就是对方坐在自己面前神情冷漠地丢过来一沓合同。
他经常发呆,觉得自己好像还身在江城,回过神的时候,看着四周熟悉的景象,才想起自己早就回家了。
心里那股憋闷和不舍几乎把他折磨疯了。
周时轲想到自己和傅斯冕已经彻底断了,他痛得死去活来,他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头,咬着手腕闷声哭。
这是他第一次去爱一个人,遍体鳞伤,血本无归。
他既痛,又恨。
他希望傅斯冕和自己一样痛,和自己一样恨。
周时旬作为家里唯一的知情人,还目睹过傅斯冕是怎么轻描淡写说要继续合同推进,他跑进周时轲的房间,把门反锁,把人从床上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