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时轲动作顿住,抱着一盒水果从厨房里出来,有些不满,“你为什么吃过了?”
傅斯冕笑了一声,“我饿了啊。”
“好吧。”
“哥,我们组合里的新来的好像不太喜欢我。”周时轲抱着枕头坐在傅斯冕旁边,看着傅斯冕又开始处理工作,叹了口气,“他说我写的歌没有深度。”
“他说的?”傅斯冕眼也未抬,语气浅淡。
“嗯,我写的歌真的很难听吗?”周时轲用头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声问道。
“重要吗?”傅斯冕侧头瞥了周时轲一眼,“只要你写,我就给你出,谁写得比你好,我就把它买下来署你的名字。”
周时轲心里紧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来这种事,可是……
“哥,你听过我写的歌吗?”周时轲故意问道。
“听过。”傅斯冕合上电脑,侧头看向周时轲。
周时轲手指在沙发皮子上抓了抓。
对方倾身吻了过来,手顺着衣服下摆探进去,捏了捏周时轲腰上的肉,“又瘦了?”
傅斯冕这么主动,周时轲顿时什么都抛到了脑后,他靠在沙发上,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可能是太想哥了吧。”
男生被压在沙发上,他比傅斯冕小两岁,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过刚刚毕业,傅斯冕在生意场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换盏虚与委蛇,他只需要发愁吉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写的词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从由表叔提供,变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时轲是被傅斯冕娇养着的小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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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年轻,身体扛得住各种弄,但周时轲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开始会很温柔,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说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击性的,每次都能让周时轲浑身颤抖,连声求饶,连手指头都虚了脱。
傅斯冕这次出差两个月,两个人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内敛含蓄,周时轲埋在傅斯冕的脖子里,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张开。”傅斯冕扶着周时轲的后脑勺,轻声说道。
周时轲的脖颈绷直,双腿被傅斯冕用膝盖抵开。
窗外的雨下个不停,沙发上的抱枕被丢到了地上,静谧的室内时不时一声抽泣和低喊。
结束的时候,傅斯冕单手就将周时轲抱了起来,周时轲双腿盘在傅斯冕的腰上,整个人都软绵绵的。
“哥,说你爱我。”男孩子闷声闷气地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