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决定,克洛伊觉得完全没有什么问题,母亲的人生还很漫长,再次选择一个人生伴侣是正确的抉择和应有的权利。
她母亲的再婚对象住在大都会,本来是因为她母亲的工作本来就是在两地之间跑来跑去所以才认识的,等到她母亲再婚之后,就干脆的决定搬去大都会。因为她母亲本身也并不是哥谭本地人,正好她对于治安混乱的哥谭也已经受够了。
大都会有哥谭所没有晴空万里,也有哥谭所没有的神明之子,在那个城市的人们每一个都充满了希望和梦想,大部分的他们都来自周边的边陲小镇,带着一份奋斗的梦想在这里打拼出一片天地,所以每一个人都奋力的燃烧出一种虚伪的勃勃生机。
克洛伊说不上喜欢这座城市,但是也绝对不讨厌,只是她更喜欢哥谭的阴雨天气。
但是后来她和自己的继父相处的并不好,而且她的继父本身还有一个比克洛伊大上两岁儿子。如果说和继父的相处只是冷淡的话,那么她和那位继兄的关系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
克洛伊就借着不适应大都会生活的借口,回了哥谭自己过日子,幸好她的母亲还在新婚生活里面无法自拔,所以只是单纯的认为克洛伊是在抗拒新的家人,便也就由着她去了。
只不过在这样的节假日,克洛伊还是要勉强过去在那边度过一天。
婉拒了自己母亲的挽留,还有继兄过分的热情,克洛伊最终成功的搭上了回哥谭的最后一班夜车。
从大都会开往哥谭的夜间大巴是她所熟悉的空空荡荡,外面的人潜意识里面觉得哥谭市的黑夜危机四伏,只有哥谭市民才能欣赏到独属于他们的哥谭夜景。
伊皮西梅先生一如既往的等待着夜归的克洛伊,它站在黑暗的小巷里面,明亮的眼睛就像是古代骑士引路时候点燃的两团火焰,在黑夜里面守护着归途的旅人。
“还是一样的糟糕?”
“就和猫的记忆力一样,每一次假期都要重复的明知故问。”
伊皮西梅先生对于克洛伊的不识好歹从喉咙发出了呼噜声代表指责,但是它并没有持续多久,全当做是它对于这种可怜的小生物的怜悯。
克洛伊感觉去一次大都会的精神压力和抵御稻草人恐惧毒气时候所要消耗的精神力几乎可以分庭抗礼。所以她实在是太累了,以至于看到垃圾桶里面躺了个人的时候,除了机械性的拨打了戈登的电话之后,脑子里唯一的想法就是:
难道哥谭就这么一个垃圾桶吗?
戈登接到电话的时候心也很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多年前老同事的孩子怎么就那么突然的变成了超级反派发现者,“这次你发现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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