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仍旧比不得这笋。
春天里的雷笋最为肥厚,笋尖白生生的,咬下去的瞬间,立马就能感受到一阵扑鼻而来的鲜香。那种脆嫩的口感更是难以言喻,既嫩得像水,却又脆得像是树木的新芽,鲜美中隐隐回甘,味道极美。
一不留神,淑芬将其连着咬了好几口,吃了好几块,那叫一个回味无穷,却还觉得不够。
毕竟,雷笋的尖儿在土锅中焖了这么久,早已吸饱了排骨上的新鲜肉味儿,连带着咸肉特有的风味也渗入了笋尖的肌理之中,就更别说火腿的香味了。在这些味道的刺激下,笋尖的鲜甜不仅没有变少,反倒被勾得更馋人了。
可以说是一锅腌笃鲜的精髓,全部都在这鲜笋之中了。
云乔本就一直在关注着她的反应,将她脸上的每一个细微表情都纳入了眼底,此时见她一连吃了好几块,明白淑芬肯定是喜欢吃这笋的,便忍不住笑着开了口,问道:“看吧,是不是和我说的一样,吃着还不错呢?”
就淑芬刚刚这吃笋时那一脸迷恋的模样,云乔都快看不出来她有多讨厌笋了。
淑芬经云乔一提醒,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是在帮忙试吃呢,吃了是要给出想法的,急忙点头,同时忍不住感叹道:“岂止还不错呀,根本就是非常不错!难怪都说腌笃鲜是春天的味道呢,我现在算是懂了。”
云乔轻轻点了下头:“是啊,这道菜能够出名成这个样子,也是有着它道理的。”
和淑芬不一样,云乔原本对笋是没太大想法的,说不上喜爱,却也不讨厌,反正就是不会主动去选择来吃的。
只不过,云乔也是在食光城吃了类似腌笃鲜这样的菜后,才对这个东西产生了浓烈兴趣,直接把它从感觉一般,晋升为了非常喜欢的。
那之后,云乔就迷恋上了各种带了笋的菜。
淑芬突然觉得自己今天好险:“幸亏尝了老板你做的这个,不然这一锅的精华,就都该被别人给吃光了。”
云乔轻捏着下巴尖儿笑得双眼弯弯的,安慰她说:“没事儿,这不刚好赶上了么?不亏。”
“嗯!老板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淑芬忍不住地冲云乔比了个爱心,再做了个将爱心送给她的动作。
云乔则做了个一把抓住爱心的动作,笑容甜美道:“好的,收到!”
然后,淑芬又叹了口气,撒起娇来:“老板真好,要是我以后能够嫁老板就好了!”
王婶作为老一辈人,被淑芬这一系列动作惹得脸色都变了:“臭丫头你在说什么东西?!真是没羞没臊!”
然后,王婶又赶忙转过头来,面对云乔赔礼道歉地说道:“乔乔,不好意思啊,淑芬这丫头就是这样,成天想一出是一出的,净说胡话,你别理她,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