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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天逸的母亲为他请了赫赫有名的律师,律师舌战公诉人,只认“包庇毒品罪犯分子”,不认“共犯”。

相天逸的行为属不属于共犯,关键在于他和大副在运输毒品前有没有“事先通谋”。

按照相天逸的说法,第一次大副运输毒品是先运了,事后告诉他,给了他一笔好处费。这一次相天逸承认收了钱,因为没有“事先通谋”的嫌疑。

第二次、第三次他就不承认事先知情了。

公诉人反对说这不合常理,若大副后两次不告诉你,那他第一次也没有必要告诉你。相天逸的辩护律师说可能大副认为一次“上贡”就已经搞定了他,而相天逸则不知道大副还有后续行动。

去琉球转过一圈的赫号上当然找不到毒品,但在沐、唐指控的船舷夹层内,检测到了大/麻和海/洛/因的微量成分。专家指出,必然是复数次数的运输,或者长时间的运输才会有这种微量被检出的现象。

这种情况同样只能证明运了,而不能证明运了多少。

按照沐、唐两位证人的口述,赫号上运输的毒品量足够让嫌疑人吃枪子。

但主犯失踪,相天逸是否属于共犯的议题又陷入了法庭口水,这才让案子一拖就是一年半。

最后一审判决,还是按共犯论处,判了个无期。

据说听到判决时,相天逸当堂痛哭,不知道是感动于不用死了,还是悲伤于要把牢底坐穿。

相天逸刚被抓的时候,沐云河想得挺美。如果公开审理,她一定要去旁听。

等真的公开审理了,她做题做到飞起,根本没那闲工夫去凑热闹。

如今,她对相天逸真正做到无喜无悲。

原先,出于一种复杂的心理,她觉得自己该恨此人,可隔了一辈子总有种恨不太动的感觉。

直到得知赫号原来是登记在相天逸名下的,他有运输毒品的事实,心中才燃了一把决绝的火,将前生的爱恨情仇都烧了干净。

前生她二哥的死,与此人有关。确认这一点后,沐云河再也没有为相天逸的事分过丝毫的心,一切交给法律。

甚至那次跳海之后,她再也没有梦见过文文。

姓相的已经带着他的一切彻底退出了沐云河的生命。

有的时候沐云河会觉得,前生根本不存在,只是她读过的一本书,看过的一个电影。她就是她,一路成长而来,和周围的同龄人没有差别。

但是她那日在忒弥斯号上给相天逸讲的故事,却深深困扰了相天逸。

不久后沐云河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竟然是翟姿。

她不疯了,语气十分正常,请沐云河去监狱里探视一下相天逸,因为他想见她。

翟姿说,相天逸想知道那天她给他讲的故事是什么意思。

其实没什么意思。

只是在那种场景下,沐云河有冲动把曾经发生过的事告诉当事人之一的他罢了。

可当时他不想听,时过境迁,她也不想讲了。

让往事都随风去吧。

见面,当然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