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保小姐深刻地剖析着自己的内心。
她的确认识林新一很久了。
正式相识的时候是12岁。
而林新一可能在更早的时候,在她只有6、7岁的时候,就已经在组织基地与她有过一面之缘,还将她的名字深深记在了心里。
不管是那种说法,他们共同经历的时光不比那些青梅竹马少。
可是,她真正开始了解林新一、开始爱上林新一,却是从几个月前,从他们在这座百货商城外面,意外撞见一起命案开始的。
也就是从林新一失忆之后,从这个崭新的林新一出现之后开始的。
在现在的林新一出现之前,她对“林新一”这三个字的印象就只有:
一眼爱上12岁少女的人渣。
尾行跟踪的变态。
自我感动的舔狗。
出钱买包的冤大头。
魔女养大的坏种,琴酒麾下的走狗。
但是自从现在的林新一出现之后,志保小姐对他的印象就变成了:
儿时一见钟情的青梅竹马。
贴身的守护天使。
不离不弃的情痴。
供她吃穿的男友。
为了爱情不惜与家族决裂的现代罗密欧。
“唔……”
宫野志保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也像是BBC看多了一样,不知不觉地成了双标狗。
明明是同一件事,但她前后的看法却完全不同。
但没办法……
谈恋爱这事本来就是双标的。
不爱的人再怎么舔,也只能惹人厌烦。
而有些人就算抽烟、酗酒、赌马、追星、邋里邋遢、不做家务、需要女儿照顾……
就算是出轨、劈腿、还跟前女友不清不楚……
在爱他的人眼里,也照样是不忍舍弃的真爱。
宫野志保同样不能免俗。
以前的林新一再怎么痴情,在她眼里也只是一块甩不掉的牛皮癣,是组织安插在她身边的眼线,是随时威胁着她姐妹性命的残忍刽子手。
而她真正爱的人……
“是你。”
“现在的你。”
宫野志保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我……”林新一激动得说不出话。
动情之下,他拥抱志保小姐的力度悄然加大。
但宫野志保却比他更加大胆,更加动情。
她顺势踮起脚尖,缓慢而又坚定地递来两瓣湿湿软软的红唇,然后……
“等等。”
林新一竟是还有些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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