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的大致位置,你的开枪高度,要怎样射击,才能让子弹穿过歹徒头颅,又嵌入他身前不远的地面之中?”
答案只有一个。
那就是歹徒当时是跪着的。
否则以他的站立身高,子弹从他前额飞出,应该会以一个近乎和地面平行的角度,继续向前飞出去很远。
根本不可能以近45度的角度向下飞行,嵌入前方不远的地面。
“所以……”林新一语做出最后的了总结:
“当时歹徒身上不仅受了伤,而且还没有武器,甚至背对着跪下来举起双手向你求饶。”
“可你还是没有放过他。”
“我想这无论如何都谈不上是正当防卫——”
“这是赤裸裸的私自处决,是故意杀人!”
他将语气放得很重。
每个字都重得像是一座大山。
“我……”詹姆斯被压得根本说不出话。
林新一给出的证据太过翔实,他根本无力为自己解释。
但他也真的很委屈……
他是“处决”了那名歹徒没错。
可那歹徒真的是在跪地求饶么?
谁能保证他不是在故意示弱,等待机会反击呢?
谁能保证他怀里不会藏着第二把枪呢?
要知道在米国,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
许多歹徒看着两手空空、配合逮捕,实际上却随时可能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猝不及防地跟警察拼上一番米粒煎居合术。
类似的惨剧发生得太多了。
所以米国警察才总是那么过度紧张,紧张到了只是看到嫌疑人把手伸向口袋,都会下意识掏枪将对方击毙的程度。
以至于很多人只是傻乎乎地伸手掏个证件,就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警察的枪口。
但这些警察也并不是喜欢杀人。
实在是环境太过危险,让他们不得不反应过度。
在这人人有枪的籽油国度,警察永远不知道歹徒身上有没有枪,有几把枪。
他们能知道的,就是自己的命只有一条。
不抢先手就可能死,手下留情就可能死。
詹姆斯作为有着多年一线工作经验的FBI搜查官,过去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执法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既然歹徒已经先行对他动手,他又怎么可能对歹徒手下留情?
万一歹徒真的再突然掏一把枪出来呢?
虽然被反杀的概率很小。
但他毕竟不是赤井秀一那样的手枪境高手,一大把年纪了可不敢拿命来赌。
可他到底还是忘了,这里不是米国,而是日本。
这里不讲什么无限自卫权。
而他也万万没有想到,一手将他置入险境的警视厅里,竟然还有人好意思跟他较真,说他以一敌三还是防卫过当,甚至指控他故意杀人。
可林新一就是这么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