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从结束作案到现在,那个迄今身份不明、下落不明的凶手,至少有1个小时时间用来逃离现场、处理证据。
就算真有证据,等警方找到凶手的时候,应该也早就被这家伙给销毁干净了。
可林新一此时看起来却信心满满。
仿佛他已经确定,凶手车上一定会有没处理掉的证据一样。
“这个么……”
“谈不上‘一定’,但可能性很大。”
“因为我要找的那个证据,凶手自己多半考虑不到。”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凶器,这种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证,凶手自己当然也知道它们需要处理。
可凶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极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难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说……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义市的手腕:
“横沟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这处红肿隆起的疙瘩,会是什么?”
“这……”横沟参悟凑近了仔细观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这是蚊子叮出来的包吧?”
“没错。”林新一点了点头,又问:“除此之外,你还能看出什么?”
“这个疙瘩附近有一滴干涸的血迹。”
“但死者手腕处又没有受伤。”
横沟参悟蹙紧了眉头,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备箱里的时候,颈部伤口淌出的血迹,并没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会就只有这么寥寥一滴血了。”
“那么,这滴血是……”
他细细思索了好一会儿,才眼前一亮地给出答案:
“是蚊子从荒卷义市身上吸出来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会闲着没事,再把血给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这意味着……
“那只蚊子在吸血的时候,被荒卷义市打死了?”
“没错!”林新一暗暗送来赞赏的目光。
然后又问道:“还有呢?你还想到什么了?”
“这……”横沟参悟一阵纠结:
以他与毛利大叔五五开的推理能力,看到这第二层已经够吃力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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