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都在这里跟他做了十年夫妻了,甭管是患难也好快活也好,总是一路相随而行的,她难道就看中他那张脸?
虽然说一开始是这样没错,但她现在难道还在意叶清瞻长什么样子?他就是被狗啃毁容了,她也不会不要他啊。
偏偏担心的那事儿没法说,她眼睛里头全是泪水,发狠地一脑袋埋在自己的手臂里:“我困了,要睡了,你别吵我。”
叶清瞻好脾气地原谅醉鬼:“睡吧睡吧,我把你抱到床上去?”
“不然呢?拖我过去?”
他失笑,一把将她抄起来——哎呀,岁数大了的确不怎么行,原本抱个阿婉像抱只猫儿似的,轻悄悄的,现在居然觉得有点儿重了。
到底是这些年没有好好习武,公主侄女儿说的没错,老人家是要多活动筋骨。等回去之后,健身房还是得安排上啊,总不能在现实中也体验一把“年老体弱”。
——作为一个好男人,毅亲王只反省自己,他不会觉得抱不动她是因她发福,虽然她也的确福了那么一点儿。可以一个接近五十岁女人的相貌来看,阿婉简直堪称美貌无双了,她瞧着和她的太皇太后主子一样,根本不显年岁。
若不是细看眼角皱纹,大约只有三十余。
这样,就算他们走了,原来的毅亲王和原来的尚婉仪回来了,凭借他们此刻已然相爱的感情,大约也能稳稳当当走到共白首吧。
就挺好的了,在这里没什么遗憾了。
于是叶清瞻很安心,按照千里回梦的工作习惯,大概在明天的清晨降临之时,他就会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了。
第一天大概是要被妹妹的眼泪鼻涕糊一身,也得见见亲戚,第二天要处理一下手上的事情,什么时候去看阿婉……不,去看兰与呢?
还是得等稍稍保养保养,恢复神完气足的样子再去吧。他碰上这种突发事件,不可能还和先前没出事的时候一样英俊,万一周身插着管子看着像个骷髅,那他就算能去见兰与,说不定也会把姑娘吓着。
她可是习惯自己这么英俊的皮囊了。
还有……给文件签字的时候,得签“叶汝钦”,不能签“叶清瞻”,这也得格外记记牢。
他想着些有的没的,睡得倒是很熟,可睡着睡着,就觉得身边有人不大安分。
王妃一向与他同寝,结发之时的习惯,一直保留了十多年,但她一向擅眠,很少半夜闹腾。
这莫不是吃多了酒,现在劲儿上来了,不舒服?